第十三章
阿精一直向前走,走过小路走过树林,走过其他客人离开的那些路。今天,要走的变成了她。走了之后该往何处?生命除了吃喝玩乐之外还有甚么?无家可归永生飘荡的女人,一边掩脸一边无言无语地落泪。书房内,老板依然脸上有愠意。孙卓说:“我可以帮助你,如果你不介意。”老板听得见,他没答应亦没拒绝。他站起身来,准备离开书房。背着孙卓,他对她说:“谢谢你,请你先回去。”孙卓明白他很烦恼,她对着空气微微一笑,没有异议。老板走回自己的行宫。他走进工作间,内里有许多年没被触碰过的小提琴胚胎,当中有一个,只差在未上色,但他决定,不要了。他拿起他亲手制造的小提琴,用尽力敲到枱角上,一次敲不碎,便来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总有一次,琴会碎裂,会被毁灭得一地都是。为甚么阿精是这种态度?她不可以谦厚一点尽责一点吗?她这模样,他如何留得住她?老板的愤怒,来自他恐怕留不住一个人。他想阿精留在他身边,他想阿精好好履行一个拍档的职务,他不想阿精说走便走。要散心,十多年也不够吗?说两句便远走高飞。老板一点也不明白她。再敲拍一次,终于,琴便被敲得尽碎。“老板!老板!”门外有叫唤声。他没回应,看着碎落的木块,他颓然坐到椅子上。门被打开来,进来的是孙卓。他朝门的方向看去,孙卓一步一步由暗淡步向透出阳光的前方。她的脸孔,逐渐地明亮清晰,他看着这张脸,深深地体会着这种微妙的联系,这张脸,代表了宇宙间最自然的永恒。孙卓不知晓,阿精不知晓,一直以来,只有老板一个人明白这张脸的谜。那张脸说:“不用怕,你还有我。”他感动了,伸出手来握过她垂下来的手,摇了摇。她微笑了,她高兴了,然而,他却又把她的手放开来。她有半分的愕然。而他说:“谢谢你,你让我静一静就可以。”他既然这样说,她便只好退下去。她微笑,点下头,然后转身,她步向大门,才又依依不舍地回望他。终于,她还是走到外面,替他关上门。她不明白他。不明白。他欢迎她、爱护她、安心让她走近,可是,却又不彻彻底底地让她再走前一步。每一次,当她认为他们下一步便有事发生之时,却又是每一次,她都发觉,不会再有下一步。如果,阿精用了百多二百年也得不到他,她又会用多少年方可以得到他?她未必有百多二百年的命。如果他不给她,她便没有。究竟,这个男人在想些甚么?在走廊中,她回头,朝那扇关上了的门紧紧盯住。阿精一直往前走,她走到的是一个偌大的市区公园之中,玫瑰花处处,既美丽又芬芳。公园内有一双双年老的伴侣,在这年轻人上班的时份到这公园来,没有干上任何特别的事情,就只是坐坐,吹吹风,看看花朵。阿精也坐在公园长凳上,她凝视老人家风霜的脸,她便觉得很羡慕很羡慕。在一个自然的领域中,他们年轻过,相爱过,然后一同老去,手牵手等待一个真正永生的来临。对将来无所知,只是等待,也是一种幸褔。她掩住脸,将来,来来去去都在这地球上奔走,要点是,她又一点也不快乐。这究竟是一种怎样的生活?当初,她为求以后得到温饱而跟着老板,当温饱了,日子却又更不快乐起来。由始至终,她都活在欲望的煎熬中,原始之时是食欲,最终之时是爱欲。双手往脸孔上磨擦着,不知不觉间,动作越来越大力,擦呀擦,她但觉就快发神经了。在动作稍缓之际,她从指缝间看见,一名西洋男子捧著书,在花间小径中阅读,一边走,一边自得其乐。像个大学生模样的人,阿精放下双手,那是x。x走近了,他扬了扬书木:“hi!”她说:“你又来了。”x说:“你的脸好红。”他坐到她的身边。她说:“我在做facial。”x说:“小心吓坏那些公公婆婆。”她把他的书拿过来,她问:“甚么书易经!”x问:“你懂不懂?”阿精摇头:“别烦我。”x说:“你的存在真是无意义。”她点头:“我赞同。”x顺势说下去:“不如上天堂好了。”阿精马上拒绝:“现在!我还末有心理准备。”x说:“你地想上去的。”阿精一脸疑惑。“其实我末肯定。”她说:“上面好吗?”x说:“永恒的褔乐。”“嗯。”她默想。x说下去:“就像这里,有阳光,有花香,有鸟在飞,有微风,而且宁静怡人。”阿精说:“你让我想一想。”于是,x就不作声了,他们排排坐望着玫瑰花,感受阳光的眷顾。棒了一会,阿精微哼一声。x说:“想完了?”“对。”她说:“我们去吃芝士火锅!”x怔了怔,却还是在“啊”了一声后,跟着她走。阿精边走边解释:“我今日不去天堂,因为我太伤心,太伤心的人,不宜去天堂。”x说:“是你自己说的,我倒没有说过。”阿精再说:“太伤心的人,最宜大吃大喝。”她告诉x:“老板是不要我了,我做了大错事,他不会要我了。他会要她吧!”说着说着,就哽咽起来。x说:“那不是更好吗?他要了别的人,你就自由了。”忽然,她鼻子一酸,便流泪披脸。“不”她呜咽:“不”x站定,伸出手臂来拥抱她,她本想再说些甚么,却又说不出来。她想说的是,她宁可不要自由。x安慰她:“他不要你,我们要你,我们永远都不离开你”阿精听着,便突然“哗--”地嚎哭。“哗--”“哗--”哭得好伤心。自觉被抛弃了、完结了、输掉了,因此迷惘了,茫茫然不知所措了。继而,她深感过去所有日子,都是白活了。chapterendg自此之后,阿精与老板的距离越来越远,差不多是天各一方了。她再也没想过回当铺,但觉,那个地方已与自己无关。日子纯粹是虚渡与消磨,与x到处为家,便是留在尘世的唯一勾当。她下了结论:“只有傻人才会希望长生不老。”x不置可否,因为他知道,有些人的长生不老,日子过得甚有意思。譬如孙卓。如果孙卓最后得到永生,她的长生不老就是享受,因为她有目标。孙卓盼望一个永恒的生命,她有一个目标,就是成为当铺女主人。所以她希望长生不老。她不是傻人。孙卓在世间的荣耀依然至高无上,她获封为爵士,她的靡靡之音感动了世人,世人于是对她不离不弃。如果、可以策封她为圣人,相信,她亦巳早早被加冕了。头戴皇冠之后,又可以戴上光环,要多厉害有多厉害。
转眼间,孙卓亦已四十岁,她足足雄霸世界二十六年。恰如其份地,她有四十岁女人的味道,而美貌,因为金钱也因为保养,看上去也只像三十出头。依然簇新、光鲜、不同凡响。而在当铺来来回回这些年,她早已摸熟了每一个角落,除了阿精的行宫与及地牢,其余她都能进进出出。当一切都完美安好之际,有一次,在表演的中途,她在台上不支晕倒。把她送进医院,医生说,她得到的是脑癌。“甚么?”孙卓反问。医生告诉她:“孙小姐,对不起。”她抱着自己的头,消息突然,她无办法信服,然而,倒是冷静得很。“可以治疗吗?”医生表情抱歉。“做手术已太危险。孙小姐,你只余下一个月的寿命。”“甚么?”她再问一次。医生说:“我们全世界的人也会舍不得你。”孙卓掩住嘴,她要再三肯定一切:“一个月的请命:我就快会死?”医生的眼睛红上来:“孙小姐”他似乎比她更悲痛,看来,他一定是她的知音。她躺回病床上,摆了摆手,吩咐医生护士出去。她把脸转向望出窗外,窗外的天好蓝,然后,忽然她就微笑了。孙卓不怕死。她想到的是,老板≈ap;ap;x5f88;≈ap;ap;x5feb;就赐她长生不死,她会顺利跨过人类的死亡,然后伴着老板得到永生。她伸伸懒腰,原来是时候与尘世的荣耀告别了。孙卓只剩下一个月的寿命的消息,≈ap;ap;x5f88;≈ap;ap;x5feb;便公布开去,人类,同一时候涌起了恐慌,他们陷入了一个极度哀伤的局面。他们害怕失去她。他们悲哭他们祷告他们为孙卓寻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