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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5节

 

了笑,“毕维斯先生知道,截止到现在为止,今年青石城来了多少商人吗?”

说到商人,毕维斯更有点郁闷了:“可是小姐,您都不收他们进城税……”

对各地领主来说,进城税都是固定税种了,不管是人还是货,只要进入领地就要交税的。而且长云领的道路可比别的领地好得多,那可都是用水泥铺起来的,车走在上头又稳又快,还不容易颠坏车轮或车轴,替那些商人省了多少啊?为什么别的领主一条坑坑洼洼的土路都可以收钱,他们长云领却不收!损失不少钱呢。

“还是因为我们现在要吸引商人啊。”陆希摆摆手,“进城税那点儿钱我们可以不收,只要收货物的成交税就可以了。毕维斯先生,我们现在需要来的人越多越好啊。让商人们往这里送货,不比你出去购买要省力得多吗?”

那倒是真的。毕维斯一个人带着商队,如果想多买些东西就要跑很多地方,哪里有坐在家里等着商人们把各地的货带来更方便呢?就是,就是这样一来,他好像没用了呢。

“怎么会没用呢?”陆希一扬眉毛,“看,这一次不就是您在王都宣传得好吗?”调味汁和芳香浴油只有上层人士才用得起,但海鲜粉和咸鱼什么的,却主要是面向更低阶层的人的。这些人一辈子也没有机会见到苏菲亚夫人和国王陛下,所以自然要靠毕维斯去宣传了。

“而且您对经商是最有经验的,跑的地方也多,我正想让您给拟一份市场规范呢。”陆希笑眯眯地捧了一下有些失落的商人,不出意外地看见他的眼睛一下子又亮了,“比如说从各地运来的那些货物应该定价多少,这只有您知道,有些货物只怕长云领的领民们都根本没见过,被奸商乱开高价骗了怎么办?以及怎么开设市场,如何管理,怎么收摊位费,怎么收仓管费,怎么保证卫生等等等等,要考虑的问题多着呢。现在商人少也就罢了,但以后商人会多起来,我们需要严格的管理,从开始就要树起规矩来呀。”

毕维斯立刻就忘记了自己的郁闷。伯爵小姐说得对呀!长云领对于商业最有经验的人就是他了,他不干这事儿,难道让伯爵小姐自己去跟那些商人打交道吗?

接受了任务的毕维斯刚打算起身告辞,回去梳理自己的经验,突然又想起一件事来:“王都发生了一件大事,海格勋爵,向皇家大教堂捐赠了自己的庄园。”

这可真是件大事,其轰动堪比芳香晶油和妙鲜汁横空出世。连冯特伯爵都皱起了眉头:“怎么可能?”要知道海格勋爵的父亲就是因为失去教会支持而在王位争夺中败下阵来,所以海格跟教会的关系一向稀烂,说他会给教会捐赠,还是一座庄园?连国王都没那么慷慨呢!

嗯,说起来国王是挺小气的。皇家大教堂虽然雄伟壮观,但其实在王都,教会占有的庄园与农田并不多——王都那儿寸土寸金的,国王都舍不得把地分出去呢。只不过以前主持皇家大教堂的阿方索红衣主教不大在乎这些,所以并没什么意见罢了。

海格勋爵的财产其实不是很多,那个庄园是其中很重要的一部分了,面积不小,位置也不错,他忽然把这个捐给教会——陆希只能想到一种可能:“他要投靠教会寻求庇护,避免国王向他下手?”

“哼!”冯特伯爵重重哼了一声。亏得他还觉得海格虽然没别的长处,但至少有点骨气,现在看来,呵呵。

但问题是,一座庄园能换来皇家大教堂的庇护吗?这可不是小事,是要跟国王作对呢。一座庄园算不上什么有力的筹码吧?

这一点毕维斯也很疑惑,但是他打听不出来:“对外说的就只有庄园,据说是海格勋爵得了病,苏亚大主教不计前嫌,上门治好了他。于是海格勋爵幡然悔悟,决定虔诚地信仰主,并把庄园捐给了教会。至于别的——海格勋爵保留了自己的府邸和商铺,也并没见他变卖什么家产……”

事实上就是没有更多的筹集财物的动作。毕维斯到底是个老道的商人了,知道怎么打听这些事,倘若海格勋爵私下里还筹了钱,他一定能打听到蛛丝马迹。

“没有钱,那就是拿出了别的东西……”陆希沉吟,“但海格还有什么东西呢?他在外面招募的那些人?但是皇家大教堂要那些人做什么?”一群海盗什么的玩艺儿,教会需要他们?又或者,只是苏亚大主教需要?

冯特伯爵露出了厌恶的表情:“不要管他们了,反正与我们无关。不是要收红薯和棉花了吗?收完这些,就可以过丰收节了。”

“对哦!”陆希马上转移了注意力,至于王都那边,先让他们狗咬狗去吧。

丰收之季(一)、好不好吃,很快就知道

棉花的采摘, 其实从几天前已经开始了。

头一年种棉花,胡安娜可谓是兢兢业业,每天都带着人在棉田里巡视, 务必要把每一朵棉铃都捡最好的时候摘下。虽然陆希跟她说差不多的时候就一次性摘完即可, 但她舍不得——这种子听说只有圣城才发,弄这些来就好不容易的, 以后还指着自己留种扩大种植面积, 那每一朵棉铃都是钱币呢,岂能随便?

陆希也就随她去了。反正第一年种面积也不大,等再过两年想种多少种多少,就是让胡安娜再这么干,她也干不动了——到时候一眼望去白茫茫的看不到边,眼都给她看花, 哪里还分得那么清楚。

所以陆希跑去看刨红薯了。

红薯种植面积小, 收获这事儿奴隶们就包圆了, 伯顿管家破天荒地亲自跑来田边督阵,吓得监工们都不敢在田边站着闲看, 全部下田去刨了。

刨出来的结果当然是喜人的。伯顿管家拎起一棵红薯, 看着下面根须上悬挂的四五个比马铃薯还大的薯块, 只觉得手里沉甸甸的——这,这一棵得有50磅还多吧?那么算一算,这一亩地的产量将在六千磅以上!

六千磅!老管家一阵头晕目眩, 感觉整个人都要飘起来了。这,这么多, 这难道是在主的乐园里种的好东西吗?

慢着!伯顿管家迅速清醒——这红薯可跟马铃薯一样, 都是在地下结的果实啊, 按照教会的说法, 这都是没有接受过神明祝福的食物,吃都不应该吃,更不用说什么生长在主的乐园里了!

嘁,就说教会是一群骗子!伯顿管家鄙夷地想,幸好他和伯爵大人很多年前就识破这伙人的嘴脸了!

最早跟着陆希的监工厚着脸皮凑到陆希身边:“伯爵小姐,这,这红薯怎么吃啊?是像马铃薯一样吃吗?”

这个家伙叫巴德,据陆希观察,在一众监工里还算是比较不错的——最主要的是,他肯干活。刚到陆希手下的时候他跟别的监工一样,只会指挥别人,自己连鞋子都不肯沾脏。不过后来陆希都亲自动手,巴德很会察颜观色,立马也转变了态度,甚至可以自己下田了。

当然,他下田绝不是因为热爱劳动,这会儿凑到陆希身边,有意无意的把自己沾满泥土的手露在前面,其用心十分之明显。

陆希忍住了笑,冲他点点头:“干得不错。”虽然不是热爱劳动,但是只要肯干,还是可塑之材,总比那些到现在还舍不得自己手上磨出半点茧子的人强多了。

要说监工这个职业,陆希天然的就不喜欢。而且现在玫瑰城堡的奴隶一个个都干劲十足,哪里用得着监工挥鞭子了?再说将来这些奴隶都要成为自由民,监工这个职业也将消失,倘若自己不能再找到合适的出路,恐怕就只有下岗了。

巴德看起来,就是其中比较聪明的一个。当然,这可能跟他与陆希相处时间久,消息更灵通有关系。

“巴德啊——”陆希打定主意,就笑眯眯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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