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节
江白砚极轻挑了下眉:“施小姐很有天赋。”
施黛能这么快突破桎梏,在他预料之外。他不过简单提点,对方便将此符参透了七七八八。
居然成功了!
第一次没有停顿地画完除恶灭祟符,施黛情不自禁扬起嘴角,仰头看他,眼底是毫不掩饰的明快喜悦:“多谢江公子。是你教得好。”
这种时候,怎么能吝啬夸夸!
施黛得了顿悟,坐在桌前继续画符。渐渐地,生涩之意消散无踪,符箓隐有流光。
江白砚垂眸,看她的动作。
施黛浑然不觉,蜷缩桌边的阿狸身体紧绷。
救、救命。
视线所及之处,江白砚立于施黛身后。因是站立,影子将后者整个笼罩,如同污浊沼泽,稍有不慎,就会被吞没。
他目光虽淡,却好似危险的蛇,无声游移,逐一爬上她的指尖、手背与腕骨。
这样的眼神不含旖旎,阿狸有理由相信,江白砚这个疯子正在思考,用长剑刺入施黛皮肤的触感。
江白砚的确是这样想的。
他这辈子屠戮过无数人与妖,生灵在他眼中,不过薄薄一层皮肉。
曾有段时间,他衡量人的尺度,是用剑锋夺去那人性命时的愉悦程度。
施黛因握笔画符,露出一截白净手腕,绸缎般细而薄。
如此单薄的皮肤,若以剑刃划过——
思绪戛然而止。
江白砚忽地顿住。
猝不及防,有什么东西轻轻拂过他掌心。
从未有过的感知遽然扩散,并非痛,而是蜻蜓点水的痒,渗入血肉深处,颤颤绕绕。
难以抑制地,江白砚指尖蜷起,脊背微僵。
他后知后觉反应过来,方才是施黛往他手里塞了东西,不经意间,指甲蹭过他掌心软肉。
是个小小的瓷瓶。
江白砚见过,这是施黛随身携带的伤药。
见他这副模样,施黛亦是一愣。
江白砚助她画符,她理应表达感谢。想起这人对自己的伤口满不在乎,干脆将这瓶膏药赠给他。
这药得于药王山,珍贵难求,配得上谢礼。
从前送江白砚的东西无一例外都被拒绝,这回施黛学了聪明,直接把瓷瓶塞进他手中。
她是真没想到,江白砚会露出这种神情——
被她触及的一刹,那双桃花眼轻颤几下,冷意尽褪,看向她的眼神里居然带着茫然无措,水一样泛开旖色涟漪。
她甚至听见自江白砚喉间溢出的低低气音,轻烟般微弱,在耳畔一勾。
像破碎的丝绸。
他这张脸实在漂亮,施黛很没出息地被迷了眼:“江公子,我弄疼你……碰到你的伤口了吗?”
她应该,没用力气吧?
恍惚只持续了须臾。
江白砚握紧瓷瓶,眼底情绪晦暗难明:“是我走神。抱歉。”
“今日多谢江公子。这瓶伤药是谢礼。”
施黛松了口气,定定又打量他一会儿,眉眼微弯:“以后还能继续向你请教吗?”
夜色昏沉,无星无月。
江白砚独自回房。
房中一灯如豆,火光摇曳,瓷瓶被他随手置于桌边。
面具般的笑意退下,透出冷如清雪的寒。他抬起右手,略微蹙了眉,回想方才那一刻的知觉。
无比奇异的感受。
这具身体在疼痛中溺了太久,早已烂透。
他习惯了皮开肉绽的痛楚,哪怕被刀锋刺穿掌心,也能做到视若无睹。
唯独今日,仅仅被施黛指尖一拂,竟生出连绵的战栗。
江白砚抬手,左手食指落在右手掌心,缓慢划过。
只有皮肉相触的乏味,并无特殊。
莫非需要更轻柔的力道?
他眼底浮起孩子气的好奇,神色如常探出右手,掌心贴上跃动的烛火。
与刀锋没入血肉的刺疼不同,被火灼烧,趋近于一种柔软的炙痛。
江白砚偶尔会喜欢这样的痛意,有种被温和相待的错觉,令他心安。
火舌舔舐,轻柔如纱。
明明是温柔的触感,出乎意料地,却无法让他感到与那一瞬间类似的痒。
江白砚静静看着,缓慢合拢掌心,将火苗握紧。
风吹竹影,灯火骤熄。
在他眼中,罕见地生出困惑。
阎清欢在今早收到了镇厄司的传书。
仍是绘有暗金纹路的黑色信纸,当他打着哈欠半梦半醒,目光落在纸上那行小字时,立马清醒大半。
盼星星盼月亮,终于盼来这一天。
他们的临时小队,能顺利转正了!
镇厄司以十二地支分设十二司,每司下属三个小队,每队最少四人。
施云声只是跟在施黛身边,并不在镇厄司当差。如果要凑齐人数成立正式队伍,得有一名新队友加入。
想到这里,阎清欢一个鲤鱼打挺。
在目前的临时小队里,他与施黛都是新人,唯独江白砚有些经验。为了平衡战力,那位素未谋面的新队友,实力肯定不弱。
——长安城镇厄司中的强者。
他千里迢迢来长安,可不就是为了见一见高手如云吗!
今天的会面时间定在未时,阎清欢提早了整整一个时辰出门。
时值深冬,冷风萧瑟。
这几日浓云密布,却未曾落雨,云翳影影绰绰压上树梢,岑寂阴郁。
阎清欢爱吃也爱玩儿,进了长安,最热衷在街头巷尾寻觅山珍海味。
这回选中的铺子专做阳春面,一碗面被热腾腾呈上来,浓香四溢。
他满心想着新队友,竟有些食不知味,一边吃面,一边眺望窗外景致。
这里是长安城最繁华的东市,店肆林立,软红十丈,随处可见人来人往,吆喝声、谈笑声、私语声此起彼伏。
对面是城中颇有名气的脂粉铺子,名为“皎月阁”。
今日生意很好,皎月阁前人潮如织,看客人的数量,竟比其它铺子多了两倍还不止。
阎清欢对胭脂水粉不感兴趣,但见多了爹娘经商,还是忍不住好奇:
这种盛况空前的景象,他在江南从没遇到过。皎月阁究竟出了什么妆品,才引来这么多人?
思来想去猜不出答案,阎清欢眼珠一转。
皎月阁前聚了不少男男女女,皆是结伴而来,只有位青衣姑娘独自立于门边,低头看着本书。
那姑娘直肩薄背,神色慵懒,垂眸而立,好似亭亭青竹。
当然,阎清欢之所以注意到她,全因她手里的书册——
当下最流行的虐恋情深话本子,《复生吧,我的爱人》。
爱逛皎月阁,手里又拿着这样一本书,应是个精致文雅、有些多愁善感的姑娘。
而且很有品味,阎清欢想,他也喜欢这本书。
他只看了一眼,打算收回视线,没想到恰在这一瞬间,陡生异变。
东市人潮汹涌,因繁华热闹,遍布小偷扒手。
许是见她孑然一身,又聚精会神看着话本,一个黑衣男人突然窜出,一把夺过青衣姑娘腰间的荷包,撒腿就跑。
阎清欢:?
光天化日,窃贼竟猖狂至此!
身体比头脑更快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