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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2节

 

秦奚丹安慰道:“你们法师已经在人前隐匿了,真的出问题,因斯也会让教廷来解决这个怪物。怪物再厉害,也无法对抗教廷吧?”

卡玛瓦面色缓和了一些,“你说得对,小姐,在这个世界上,有谁能抗衡教廷呢?”

这句话让秦奚丹微妙地不爽了几秒。

她想了一两分钟,说:“教廷不想惊醒地下的怪物,至于姐姐他们那一方,也不想毁坏古老的城市,那让城市里充满了‘死亡’的,会是谁?”

希蒂娜不太懂教廷什么的,挠了挠头,问:“谁?”

秦奚丹长长吐出口气,“有一个人,他在的地方,就会发生灾难与死亡。他是邪恶,也是堕落,身上还带着一本引人堕落的邪典,法师先生,你知道我说的是谁。”

他们穿过密林。

纠结的灌木被盲杖拂开,阳光刺了过来,一座沉沦在炮火中的城市伴随浓浓黑烟,撞入他们的眼中。

腐臭的味道浓郁无比,几乎铺天盖地。

秦奚丹太阳穴闷闷发痛,抬手揉了揉。

卡玛瓦脸色苍白如纸,声音虚弱,低声说:“我看到了,很多、很多、很多的亡腐灵。”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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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辆深绿色的皮卡穿过崎岖不平的道路。

巴塞洛缪坐在卡车外厢, 崭新的绿色军装撑起他壮硕的身体。他的手里拿着一瓶水,袖口往上挽, 露出结实的肌肉。

“老板, 你要喝口水吗?”他把瓶盖拧开,递给旁边的少年。

少年靠在刷得暗绿的车厢,脸色苍白,显得眼睛黑得像深沉的夜。他接过巴塞洛缪的水, 喝了两口, 放在一边, 问:“老巴, 我们还有多久到圣提尔?”

巴塞洛缪:“快了, 大概两天就能到。”

沈承安点头,继续闭上眼睛, 路面异常崎岖,汽车跟着摇晃, 时不时颠一下, 颠得他浑身骨头好像要散架。其他人都已经习惯了这样的道路, 只有他还不习惯, 被颠了几天,就恹恹地靠着, 一句话都不想说。

巴塞洛缪拿出块巧克力糖塞嘴里,又递给他一块,被拒绝后,说道:“我真是不懂,先生, 你为什么要跑到这个鬼地方来?这里又没有珍贵的宝物, 也没有美丽的……好吧, 有很多美丽的姑娘。”

男人打量着这位芦国来的小少爷,挑了下眉毛,“不会真的是为了爱情吧?”

沈承安恼火地看他一眼,“当然不是!”

巴塞洛缪笑起来,朝他吹起口哨,车上其他人也跟着哄笑,口哨声起此彼伏。

沈承安听不懂口哨是什么意思,但从他们的表情,可以看出他们脸上的戏谑调侃。他本来想解释几句,张开口愣了几秒,又把话收回去,由他们去说吧。

靠在冰冷的车厢上,沈承安攥了攥口袋里的骨架“钥匙扣”,嘴角轻轻往上扬了扬。

巴塞洛缪又剥了块巧克力,塞在嘴里,甜蜜又苦涩的滋味在嘴里漫开。南洲盛产可可,不过这里的人们几乎不知道巧克力是什么味道。

农民们从可可果荚里挑出优质的可可豆,让它发酵、晒干,然后被运往加工厂。无数醇厚优质的巧克力原浆在工厂被加工好,运往因斯,加上糖、奶,变成绅士小姐们下午茶中一道美味的甜点。

但南洲人是无缘尝到这种美味的。他们怎么配呢?

巴塞洛缪第一次尝到这种醇厚的巧克力,是在溢锦工程公司。到了芦国人那边一个重要的节日,好像是过年,那些人都去街上大采购,买各种甜点美食,按照他们的传统,这叫囤年货。

车经理把买来的年货发给大家,作为保安队长,巴塞洛缪也得到了一个大礼包,里面就有几大块巧克力。

他尝到这种黑漆漆的东西前,还有点抵触,但当一块巧克力在舌尖融化时,那种独特的风味和香气,让他彻底变成一个巧克力重度爱好者。

“哎,你家乡不是尔郎吗?”同事疑惑地问:“你没吃过巧克力吗?这个可是你们那边产的。”

巴塞洛缪只露出一个苦涩的笑。

他闭上眼睛,感受舌尖巧克力融化的美妙一刻,想起了小的时候,爬到高高的可可树上,采摘可可果的时候。阳光透过树叶洒下来,他像猴子一样,灵活地在十米高的树上跳跃,稍不小心就会摔得粉身碎骨,底下年幼的妹妹饿得瘦骨嶙峋,扒拉地上的草往嘴里塞。

那时他不知道手里的果子可以做成美味的巧克力,登上因斯人的饭桌。

他只知道,必须要为因斯人干活,才能够有一口饭吃。

巴塞洛缪轻轻叹了口气,怀里抱着的枪都变得沉甸甸的。

壮汉叹气jpg。

来到溢锦工程后,他很久没有握枪了。安逸的生活能够让人忘记以前的苦难,在工地上蹲着,靠自己凶狠的面相吓吓小混混,这样就能拿到一份高薪水,哪有比保安队长更好的工作?!

他可以吃好穿暖,偶尔奖励自己一块巧克力吃,过去的枪林弹雨,也很少在梦里出现过了。

所以这个活,他最开始不是很想接。

但他欠车经理很多人情,还有一条命,怎么也只好答应来接下活,来保护这个小少爷了。不过乐观点想,这次活的酬金很多很多,甚至够他买下一座巧克力工厂。

车停在路边,大家下车休整,一伙子雇佣兵坐在地上生火煮罐头。

沈承安找了个安静的地方,坐在地上,捡起枚树叶,吹起一首流行歌。

还没吹到一半,黑黢黢的枪口抵上他的后脑勺。沈承安瞪大眼睛,回头望去。

十几个雇佣兵持枪从树林走了出来,把他们包围。

为首的那个人看起来大概二三十岁,长得凶神恶煞,有头火焰一样的红色短发。他瞪了沈承安一眼,“芦国人?你来这边干什么?”

沈承安这段时间苦学瓦哈语,能听懂一些南洲本地人的话。他指了指外面,按照巴塞洛缪的叮嘱,用瓦哈语回:“你去和我的保镖交涉吧。”

青年笑了,“还有保安,真是的,保安可不管用,除非女神降世,或者三十万特索尔,我才会放你走。”

沈承安嘴角抽搐了一下。

三十万特索尔,换算一下,也就五万块钱。

他居然还有点不甘,忍不住想,我的命就这么不值钱吗?我老师的符随随便便都要五万块呢!

“钱是有的,在外面。”

凶狠的青年按住他的肩膀,用枪抵着他,走了没几步,和巴塞洛缪他们装个正着。

双方都紧张地举起枪,漆黑的枪口对准彼此。

沈承安悄悄把手伸进口袋,双指捏住一张符咒。

青年皱眉,看着前面的壮汉,突然扯下面巾,问:“队长?”

巴塞洛缪:“阿默?”

于是本来剑拔弩张的气氛顿时一松,变成了一场认亲大会。

沈承安看着他们哥们几个拥抱在一起,松了口气,放下了手里的符咒。

巴塞洛缪是个老雇佣兵了,他强大、威猛、可靠,有很多的朋友,也救过很多人的生命,眼前这位叫阿默的青年,就是以前跟在他屁股后面的一个小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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