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1节
听说他之前受了伤,纯血辛摩族有着很强的自愈能力,但那一次他伤的太重破天荒的请了大夫,正好也是我的熟人,说是伤愈缓慢连皮肤上独有的血斑都无法完全消退,那可是辛摩百年不遇的天才,到底是谁把他伤成那样?”
“你问我,我问谁去?”苍礼摆手叹气,目光紧锁成一线,面容凝重的道,“重岚和飞垣的关系也很奇怪,秀爷,这次的十方会议怕是不得安宁了,您也别惦记着那个女人了,不如等风头缓一点,兴许能有更好的机会。”
解朝秀的脸上一丝表情也没有,伸手从发鬓上摘下一支簪子递给他:“我又不是要你把她绑到眼前来,只是希望你能搭把手罢了,苍礼,上天界有意整顿山海集,文舜就是杀鸡儆猴做给你们看的,那伙利益熏心的商人看不穿这些呼之欲来的危险,到现在还打着如意算盘沉迷其中以为能借机捞一笔金,既然你自己都感觉这次十方会议危险重重,若我没有猜错,宗主应该已经提醒你见好就收了吧?”
苍礼疑惑的看着那支被强塞到他手里的簪子,怎么想对方也不会拿一个普通的首饰作为条件,解朝秀神秘兮兮的指着后方,笑道:“这只簪子就是龙大爷此番请我过来的谢礼。”
苍礼玩笑的问道:“难道龙大爷是知道您要打扮成这样,所以投其所好送了支簪子?”
“他送了我一对,这是其中一支。”解朝秀慢悠悠的接话,反倒把苍礼呛得无言以对,果然他微微侧身拂过发鬓,那里还插着一支差不多的簪子,笑道,“这可不是一般的簪子,你再好好看看闻闻。”
“闻?”苍礼放到鼻下,豁然间就惊变了脸色,“龙血珠?”
“再仔细闻闻。”解朝秀没有反驳,而是耐人寻味的挑了挑眉,苍礼不明所以,直接问道,“秀爷,龙血珠早些年确实是价值连城的珍宝,可自从蛟龙族大规模闹事之后,这东西在山海集流行起来,虽说还是价格不菲,但也不再是遥不可及的稀罕物,您这种见多识广的人,肯定不会被几颗龙血珠打动特意跑来螺洲湾给一个半死不活的病秧子治病,您就别和我卖关子了,这簪子到底有何不同?”
“这是真龙的血,比十娘卖的那些还要珍贵更多。”解朝秀冰冷狭长的眼睛闪过一片冷艳的寒光,指了指他手里的簪子,又指了指自己发鬓上的那支,“传说中龙神曾经被心魔蛊惑自尽,心魔孕育而出化成一条黑龙,从此原海冰封,依附于万千流岛的墟海受到影响逐渐干涸濒临毁灭,蛟龙族正是因此才发动了侵略战争,不得不说龙大爷还真有点本事,这几千年,真龙之血凝聚的龙血珠连我也只找到过一颗,他竟然能找到两颗,还大方的一起送给了我。”
苍礼的目光终于变了,解朝秀看着他神态里极力克制的狂喜,咯咯笑道:“你跟了龙大爷这么久,想来是什么也不缺,但真龙之血凝聚的龙血珠可遇不可求,有钱也买不到,尤其对你这种修行法术的人更是能日益千里。”
苍礼还是有些疑惑,低道:“这种宝贝他怎么不留着自己用?拿来救儿子的命也好呀。”
“龙血珠的力量虽有强弱之分,但并不能让普通人长生不死,更不能起死回生。”解朝秀淡淡接话,一点也不意外他会这么问,抬头望着他,他的眼眸在灯光下迷离鬼魅,发鬓上的另一支龙血珠簪子也跟着一起闪烁,似是能穿透人心,“苍礼,那个女人对我很重要,只要你愿意帮我,事成之后我手里这颗龙血珠也将拱手相赠。”
苍礼静默的坐着,下意识的低头看了一眼手中的酒水——他的眼睛反射着从未有过的期待,冲动终于战胜了理智,脱口:“好,我会帮您找到她,但如何得到她,那是您自己的事情。”
“呵,当然。”解朝秀丢下一句话拂袖离席,他的背影也极为华丽,很快消失在视野里。
:赴会
巨鳌从深海潜行到蓬莱仙岛之后,再从清水港的天街接引人处进入了一朵璀璨的金莲,云潇从蜃楼的房间里好奇的打量着周围变幻莫测的灵力浮动,自进入空间通道以来,他们仿佛与世隔绝,完全看不出昼夜轮替,一晃根本也不清楚到底都过去了多久。
“阿潇。”萧千夜难得的睡了个懒觉,反倒是很喜欢这样安宁的日子,云潇应了一声回头帮他换好衣服,整理着凌乱的头发,忽然百无聊赖的拔了一根放在眼前看了又看,自言自语的嘀咕,“你这头白发会不会太惹人注目了?怎么好好的就白了少年头呢?”
“我也不年轻了。”他淡淡的接话,心不在焉的喝了一口水,云潇凑过来嘟了嘟嘴龇牙笑道,“那也不老呀!花一样的年华呢!”
“花是形容女人的。”萧千夜被她逗笑,云潇戳着他的脸,趁他不备又拔了一根头发,有些担心的问道,“虽然白发也不难看,但我还是喜欢你黑头发的样子,显的精神,真的长不出来了吗?”
“这个……我也控制不了呀。”萧千夜摸了摸自己的头发,故意避开凝时之术的弊端,苦笑,“古代种的特征就是白发嘛,别担心,对身体没有影响的。”
云潇没有回话,萧千夜笑呵呵的拉着她的手坐下,引开话题:“螺洲湾什么人都有,上次那个送给重岚海螺的老人还是赤发青面呢,放心吧,不会引人注目的。”
云潇托腮直勾勾看着他:“要不然你也乔装打扮一下?”
没等萧千夜拒绝,云潇已经兴冲冲的跑到柜子里翻找起东西,然后美滋滋的拿着自己的衣服塞到他怀里,一脸坏笑的说:“你装成我的小媳妇吧!”
“不要。”萧千夜毫不犹豫的反对,立刻就准备把衣服重新塞回去,云潇按着他的手僵持,憋着笑眼珠转的飞快,忽然改口,“不换衣服也行,但是我得给你做个标记。”
“标记?”萧千夜不明所以,云潇把他挤到一旁自己翻箱倒柜的从最下方摸出来一个东西握在手心里,神秘兮兮的对他握拳晃了晃,她笑的越开心,他的心中就没底,甚至有点头皮发麻小心翼翼的问道,“到底什么东西?”
云潇像只小鸟一样蹿到他身边,紧握的拳头在他耳边晃了晃,故作认真的道:“铃铛,我在大湮城逛街的时候顺手买的,既然小狗的特征越来越明显,也是时候给你做个标记,证明是我家养的。”
“不要!”再次毫不犹豫的拒绝,萧千夜脸上已经笑得合不拢嘴,他其实一直都不喜欢自己古代种的血统,但只要是云潇提起来,他都不会有丝毫的排斥,反而有种奇怪的享受,只是面子还是得一本正经的训两句,云潇不依不饶的主动把铃铛挂到了他的腰上,按着他的手不让解,“我又不给你戴在脖子上,螺洲湾那么危险,必须要做个标记我才能放心。”
反正也犟不过云潇,萧千夜只能束手就擒任凭摆布,云潇心满意足的看着铃铛,叮嘱:“这几天我一直在观察这条空间通道,好强大的法术,很难想象这竟然是一己之力缔造的,你法术学的那么差,万一被人暗算怎么办?”
他笑了笑没有回话,就在这时重岚不请自来的推门而入,接着她的话继续说道:“苍天部是别云间最强的一部,首领苍礼确实是个精通法术的术士,我以前去过螺洲湾,那的海滩上有几百个金莲,通往不同的接引处,全部由他一人控制。”
“你怎么不敲门!”云潇没好气的骂了一句,重岚耸耸肩不屑一顾,“换成别人我当然要敲门,你嘛……他又不能碰你,没必要敲门。”
“那也要敲门!”云潇脸一红,不客气的补充,重岚嘿嘿笑起,指了指外面,“快别亲热了,我们马上要到了。”
三人一起走出去,原本平静无澜的空间里开始清晰的出现金莲的幻影,大片的花瓣从远方一朵一朵仿佛平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