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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6第286章 【286】重大发现要上学了

 

走到他身前,抚摸着他胸口道:“明早。”

秦姑爷一愣:“明早?那今晚……”

姬霜含笑看着他,暧昧地说道:“今晚……就我们两个。”

秦姑爷握住了她的手,温和一笑:“你刚出月子,身子都没调理好,我怕会伤了你。”

姬霜幽怨地说道:“可是你都好久没碰我了。”

秦姑爷一手握住她的手,另一手摸上她脸庞,温柔地说道:“我这不是为了你好吗?你不比十几二十岁的年纪,生孩子太伤元气,我要是再折腾你,你怎么吃得消?”

姬霜的唇角翘了起来,很快,又敛起了笑意,担忧道:“可老这样禁着你,你不难受吗?你要是实在难受,我让桃枝来伺候你。”

秦姑爷失笑:“你把我当什么人了?你累死累活地给我生儿子,我却去别的女人屋里风流快活,我还是人吗?何况,除了你,我哪个女人都不想碰。”

姬霜一颗心被甜得快要化了,害羞地低下头,道:“我都老了。”

秦姑爷定定地看着她:“哪里老?明明就和大婚时一样。”

姬霜捶了他一拳:“油嘴滑舌!”

秦姑爷将她的手握在掌心,深情地看着她,说道:“你又不是不知道我不会撒谎,你真的没有变,还是那么漂亮。”

想到了什么,姬霜不悦地哼道:“我漂亮?那当初怎么也没见你追求我?”

秦姑爷忙道:“男女授受不亲,我只是个穷书生,哪儿对姬家的小姐动念?我就连偷看你一眼,都觉得是亵渎了你。”

“那你到底偷看了没有?”姬霜问。

秦姑爷看着她,微微一笑:“要听真话还是假话?”

姬霜故意道:“假话。”

秦姑爷道:“从来没偷看过。”

那反过来岂不是就是一直在偷看?

姬霜心里甜得不行,靠进自己丈夫怀里,抱紧了丈夫的腰身道:“相公,我这辈子最开心的事就是嫁了你,要是没有你,我现在还不知道过成什么样了。”

秦姑爷感慨地说道:“这句话该我来说才对,你这么漂亮、聪明、贤惠,全京城的好男人都任由你挑,任何男人娶了你都会拿你当眼珠子似的疼,可我不同了,如果我没有留在京城,没有遇见你,那我最好的结局就是回乡开一间私塾,娶个乡野村妇,了此残生。”

姬霜想象了一下他与一个乡下姑娘成亲的画面,心口一阵刺痛,越发抱紧了他:“你还记得当初家人是怎么反对我们的吗?”

秦姑爷道:“我记得,我都记得,是你一直在坚持,不然,我们可能走不到一起了。”

姬霜郁闷道:“你现在知道我不容易了,当时你可是一句话都不说呢!”

秦姑爷抚摸着她的脸道:“我当时真觉得自己配不上你,我虽然心悦你,可是……在我看来你值得一个更好的男人。”

姬霜委屈道:“我一边要抓着你,一边还要哄着家里那群人……尤其是我大嫂!你都不知道她当时都与我说了什么?”

秦姑爷眸光动了动:“是吗?她与你说什么了?”

这些事,姬霜没打算与自家相公说,毕竟不是什么好话,说出来伤人。

姬霜摆摆手:“没什么,都过去了。”

秦姑爷笑道:“公主去世那么多年,你难道还怕我会为了几句话生她的气吗?我们是夫妻,彼此没什么不可言说的,你憋在心里,憋坏了身子怎么办?我会心疼的。”

姬霜犹豫了一下,无奈地叹道:“其实也没什么,就是大嫂说你不是我的良人。”

秦姑爷动作一顿,目光落在跳跃的烛火上:“是吗?”

姬霜哼道:“我就问我大嫂,凭什么说你不是我的良人?她不也找了个全家都反对的相公吗?何况当时二哥与三哥都挺喜欢你,我父亲也觉得你为人不错。”

秦姑爷道:“可能……她是嫌我出身太低吧,她毕竟是公主,我这等身份在她眼里,如同蝼蚁。”

姬霜没好气地道:“谁知道她怎么回事?”

秦姑爷眸光深邃:“也可能我无意中做了什么事,不小心得罪她了。”

姬霜摆手:“算了,她已经去了,我不想背后议她是非。”

秦姑爷擢住她的肩膀,深深地凝视着她,道:“我不知道你原来还为我得罪过公主,霜儿,世上除了你,没人待我这么好,此生能与你结为夫妇,是我上辈子修来的福分。”

这一夜,姬霜听话地把孩子抱过来了,尽管二人什么都没做,但她心里一片满足。

翌日,秦姑爷早早地起来了,换上了外出的衣裳,姬霜抱怨地看着他:“不是放假吗?怎么还要出去?”

秦姑爷笑道:“最近书院的事情太多了,我又是个新手,许多事都不大熟练,只能多花些时间了。”

姬霜叹道:“唉,早知道当初不如不让你出去做事呢,咱家又不缺你那点月钱。”

秦姑爷温声道:“你不也是为了我好吗?怕人家笑话我,让我有份正经差事,腰杆儿也能挺得直一些。”

姬霜欲言又止,看了看他,替他整理了衣襟,不舍地说道:“你去吧,早点儿回来。”

秦姑爷笑道:“我做完手头的事,立马就回。”

这边秦姑爷出了府邸,另一边,李氏与乔薇也坐上了出府的马车,虽是给几个小家伙买墨宝,可李氏也带上了如月与宛瑜两姐妹,添置添置大婚可能会用到的嫁妆。

先去了全京城最大的书斋,书斋统共两楼,一楼进门的左侧是文房四宝等用品,右侧是分门别类的书籍,二楼也有书,并一些古玩字画。

大梁朝已有造纸术,但纸张太贵,仍有一些书籍是抄录在竹简上的,姬家这样的大户,自是不看竹简书了,重不说,还占地方。

“小薇,你过来看看。”李氏朝乔薇招了招手。

乔薇将竹简放回书架上,走向李氏,李氏指了指墙壁上挂着的一排毛笔,道:“这些都是上等的软毫笔。”

毛笔有硬毫、软毫、兼毫之分,一般说来,写行书、草书用硬毫笔比较爽利,便于挥洒,易于起倒得势,楷书、隶书、篆书则用软毫笔更为刚健挺拔、柔韧含蕴,大梁朝的字体与小篆有那么一丢丢的相似,软毫可能写起来更漂亮一些。

而且,软豪笔比硬毫笔经济实惠,从长远上来说,写惯了硬豪再换软毫,并不容易,但写惯了软毫,再换硬毫,却十分的得心应手。

乔薇满意地看了一眼墙壁上的软豪笔:“二婶觉得哪些比较合适?”

李氏挑了三支,恰巧也是乔薇看中的三支,英雄所见略同,毛笔很快便买好了。

纸是姬如月与姬宛瑜两姐妹挑的,有普通的白纸,也有上等的宣纸。

之后,乔薇挑了三盒徽墨,徽墨是大梁朝最好的墨,价钱极高,比寻常的墨块贵了三倍不止。

乔薇一阵肉痛,景云拿了墨是认认真真写字的,但望舒那小家伙恐怕只是去涂鸦的……

砚台是李氏挑的,全都是端砚,端砚质地轻软,触感柔滑,不损毫,宜发墨,用来做砚台最合适不过了,但乔薇想了想家里十七八个被望舒捏破的砚台,默默地将其中一个换成了铜砚。

买完东西,几人出了书斋。

“还是去宝林斋买首饰吗?”乔薇问。

李氏笑道:“不了,这里离宝林斋太远,附近有家首饰铺子,卖的也都是上等的好货,我们走过去瞧瞧。”

姬宛瑜挽住李氏的胳膊,嘻嘻地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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