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节
“段叔叔千里迢迢找到她,只打听到收养我哥的是一个美国中产家庭,女的叫nancy。线索到这里就断了。”
“段叔叔当时叫我不要找了,过好当前的生活。”
单瀮听到这句话,莫名感到了一丝怪异。
他是段重明一手训练出来的,他了解段重明。那是一个从来不会说放弃的男人,他正直,善良,有着永不耗竭的热情,在儿童拐卖最嚣张的那几年,他不辞辛劳、日以继夜地帮无数孩子找回了自己的亲人——父母都放弃了,他也不会放弃。单瀮很难想象,段重明会对自己看着长大、渴望找到双胞胎哥哥的林鹤知说出——
不要找了。
“既然段队都帮你查过了,我未必能帮你找到更多的信息。”单瀮侧过头,看向林鹤知的眼睛,“你最近又开始琢磨这件事,是有什么契机吗?要是他人一直在美国,我可能什么都查不到。”
林鹤知有些心虚地躲开了他的目光。
他脑子里再次浮现出那段让他如坐针毡、毛骨悚然的视频……那个赤|裸的男人,以及他背上精致的俄罗斯套娃纹身,带着诡异的笑容,直直看向他内心深处。
林鹤知一想到那个画面,就不想和单瀮分享。
“需要什么契机?我一直都很想知道他在哪里。”林鹤知淡淡开口,“现在科技更发达了,基因匹配,人脸识别,技术可能带来更多的线索,所以,我想再试一试。”
单瀮冷笑一声,断定:“你又撒谎了。”
林鹤知叹了一口气:“是有一些事,我还不太确定,但我不想从最开始就误导你的思路。”
“你先独立地查,好吗?”
单瀮收了卡片,冷冷地扫了他一眼:“还有其他线索吗?”
“暂时没有了。”
“行,那我走了。”单瀮低头看了一眼手机,“局里有事得回去一趟,有消息我联系你。”
“好。”
林鹤知目送单瀮推开门,又喝了一口咖啡。
咖啡馆里再次陷入死寂一样的沉默,林鹤知一直坐着没走。
他低下头,轻轻抚过掌心最旧的一道伤疤。
很多事就是这样,伤好了,但它总是会以某种形式留下自己的印记。尘封的大门被推开,记忆裹挟着狂风与刺痛皮肤的冰渣呼啸而来。
——你是什么时候学会说话的?
林鹤知其实记得很清楚。
他第一次,自己有意识地开口说话,是在林逍走了三天后。
林鹤知时常觉得,在情绪感知这件事上,自己的反射弧特别长,也不知道绕着地球跑了几圈。可每每当它跑到的时候,大脑酸涩肿胀得就好像要炸开一样。
小男孩死死盯着福利院空荡荡的玻璃大门,使劲握紧了拳,好像张嘴说话这一件事,就用尽了自己所有的力量。
在那个秋天呼啸的风里,他第一次清晰地听见了自己的声音。
小声的,茫然的,不甘的——
“哥哥,别走。”
时隔二十几年光阴,林鹤知闭上眼,依然被那个稚嫩的声音震伤耳膜。
有疾
溪口村, 是青岗县最西面的一块地,几年前刚被吞并入了宁港市版图,但看起来依然是一片城乡结合部。这里原本有着大片农田,后来建起了工厂, 农田荒了大半, 所有人都等着拆迁。
凌晨两点, 村里一片漆黑,万籁俱静。时值初冬,空气里就连虫鸣声都绝迹了, 只有寒风吹过小巷的“呼呼”声。
吴瑞花人到中年,睡眠很浅, 在一阵类似敲门的“咄咄”声里醒来。她迷迷糊糊地躺在床上, 隐隐约约听到家门外好像有什么声音,一阵风吹起了窗帘,窗外好似有什么影子一而过。
女人大惊,蹑手蹑脚地走到窗边,再往外瞧时,又已经没人了。女人揉了揉眼, 不太确定自己是不是做了个梦。
吴瑞花经营一家早餐铺子, 本来每天三点就起来做准备了, 索性醒了也是醒了,就在厨房里忙活了起来, 倒没再听到敲门声。
鸡啼破晓,村子在渐渐亮起的晨光里苏醒,吴瑞花推开大门, 准备开始迎客了。可那门一推开,她就一声尖叫——
只见自家的大门上, 不知什么时候被印了一只血手印。
那还不是一个普通的血手印——
它有六根指头。
数公里外。
济慈寺新修的大雄宝殿很是气派,飞檐直上云霄,红绿蓝金点缀的彩绘在飞檐鲜艳油亮,再远一点的地方,黑瓦黄墙的僧房在山间影影绰绰,但老住持洪一依然很固执地要住在相传是济慈先生留下的老宅里,不肯搬去别处。
那是一座破旧的合院,院外有一口井,挖了一片小菜地,待丰收的丝瓜从架子上垂落下来,而土里新芽的萝卜叶子一簇一簇,正是郁郁葱葱。天井里阳光很好,台阶上下放着两排老人养的盆栽,佛手上结满了橙黄色的金果子,风吹过就是一阵清香。
林鹤知一直在这个地方住到了初中毕业。
可是十几年兜兜转转,见过大城市的繁华,最终还是这青岗一隅,承载了他一辈子,关于“家”的记忆。
换季时节,林鹤知戴着袖套与口罩,帮院里的老人把藏了一整年的被褥、冬袄都抱出来晒了,晾衣架满满当当立了一个天井。
林鹤知一边拍打着棉花毯,一边嘴里唠叨:“肉肉肉,天天都想着吃肉!这么一大块红烧肉,连皮带肥地吃下去,有多少脂肪?多少胆固醇?”
他恨铁不成钢地瞪了老人一眼:“你这多大年纪了,心里没点数啊?这么吃肥肉,早晚把你血管给堵上,堵的位置不好就直接两腿一蹬入土啦!”
济慈寺前任住持已是耄耋之年,两缕白眉毛像细流似的垂下,很有几分仙风道骨的味道。
洪一大师听了林鹤知那大逆不道的发言,半点也不恼火,只是乐呵呵地躺在藤椅上,晃悠晃悠地晒着太阳,随便冬瓜小朋友拿他那瀑布似的白胡子扎麻花辫玩,一缕一缕,下面还扎着五颜六色的小皮绳。
老人皮肤光洁油亮,眉眼笑得弯了起来:“迟早要入土的嘛,开开心心入土,总比清汤寡水地入土好嘛!”
“就是,”郑小东委屈巴巴地一努嘴,“我还年轻呢,我也要吃,我得长身体。”
林鹤知:“……”
外人可能不知道,表面上洪一大师开着“素斋”,但自己每周两海碗梅干菜扣肉,越肥越好。老和尚总说,心中有佛,在哪里便都是佛门中人,不必拘泥于那些教条规定。
林鹤知把这句话翻译过来,意思大概就是——大口喝酒,大块吃肉,年轻时恐怕还要和漂亮姑娘眉来眼去。老和尚的嘴还精得很,梅干菜要自家自己晒的,酱油要村口自己酿的,猪肉也只吃镇上一家——王妈家的黑猪五花——其它牌子一概不香。
更离奇的是,老人精神矍铄,行动敏捷,从来不肯做体检,但到了这个年纪,从没出过什么大毛病。
总而言之,因为这层红烧肉的关系,林鹤知和农贸市场的王妈混了个脸熟,那回他丢去草丛里孵化苍蝇的猪肉,也是从王妈铺子里买的。
“王妈她大哥生病住院了,”郑小东脆生生地说道,“我上周末就见着王妈了,往咱药师殿跑呢说是要拜拜菩萨快点好起来。”
“好像是有这么一回事,”老和尚的眉毛颤了颤,点点头,“她还向我打听过鹤知是不是还在二院工作。”
“不在了!”林鹤知很没好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