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艳鬼》中(强制爱人攻鬼受万人迷美人受)
这是一座破败腐旧的老宅,院子里长着一颗参天的槐树,几乎遮天蔽日的高,临皎跟着陈野来到这,要躲避外面一整天毒辣的太阳。
野鬼大多都是惧怕阳光的,因为会烧伤魂体,所以白天他们都得找个阴凉之地躲着,到了傍晚太阳下山,这些死后游荡在世间的鬼混又会倾巢出动。
临皎捂着肚子,饿的身体都淡化了些。他有气无力的趴在烂了一个脚的桌子上,肚子饿的咕咕叫。
他以为变成鬼后就不会感觉到饿了呢,原来做鬼也跟做人没多大区别,会冷会饿,还会受别人欺负。
见陈野从外面进来,他撩起眼皮,一双润着水汽的黑瞳直勾勾地盯着他。
陈野瞥他一眼,没说话。
临皎问:“你不饿吗?”
陈野说:“我吃饱了。”
临皎一下子就瞪圆了眼睛,从桌子上抬起头,两眼放光:“你吃的什么?可以分一点给我吃吗?”
他摸着瘪下去的肚子,娇娇软软地说:“我好饿。”
陈野犹豫了下,还是告诉他:“我吃的不是食物,是吸的人的阳气。”
临皎愣住:“阳气。”
“嗯。”陈野说:“鬼用来填饱肚子的东西,就只有两种,一种是香烛上的烟,另外一种就是人身上的阳气。”
临皎若有所思:“那这两种东西,有什么区别吗?”
陈野目光闪烁了几下,说:“香烛只能简单填饱肚子,但吸食人的阳气就可以迅速壮大自身的鬼力,到时候就不用惧怕阳光了,但这种是违禁的,这世界上会有鬼,自然就有捉鬼的道士,一旦被道士发现我们在吸食人类的阳气,被他们捉住的话,我们就死定了。”
临皎眨了眨眼,天真的说:“那我们不要被他们捉住不就行了吗。”
陈野撇了撇嘴:“哪有这么容易,那些道士伪装在社会各个地方,身上什么高级的法器都有,一旦被他们盯上,我们很难逃的了。”
临皎不解:“既然这么危险,那你为什么还要去做?”
陈野叹了口气:“我们是野鬼,没人给我们供奉香烛吃,就算有好心人会供个几根的,可这附近的孤魂野鬼数不尽,僧多肉少,哪里能轮得到我们。”
临皎似懂非懂的哦了声。
“可是……吸食阳气的话,那被吸的人不会死吗?”
陈野翻了个白眼:“老子有这么笨吗?当然每次吃吸一点点了,稍微填饱一下肚子就收手,不然被那些臭道士发现了,我不得玩完。”
陈野还挺喜欢临皎的,临皎乖巧又听话,关键是还长的好看,他这辈子长那么大还从来没有见过这么漂亮的男生。
临皎跟在他身边有几天了,也在他那一帮鬼兄弟面前混了个眼熟,陈野比他死的早,又吸食过不少阳气,多多少少有点法力,对鬼怪一事也比他了解的多。
知道临皎没有衣服穿,他不知道从哪里搞来了一部手机,在淘宝一家专卖寿衣店里给林皎下了几套衣服,到货后就一把火给烧了,林皎穿了陈野几天的旧衣衫终于换上了新衣服,虽然只是粗劣的便宜货,但他已经很满足和感激了。
陈野教了不少临皎身为鬼的生存之法,终于在临皎跟着他身边的一周后,陈野向来桀骜的脸上多了丝激动之色。
“临皎,我可以去投胎了!”
临皎微愣,过了几秒才反应过来,微笑道:“恭喜你。”
陈野眼底泛着亮光,看着临皎那张恬静漂亮的脸,又觉得有些难过。
“对不起,本来我想找那老头也给你立个坟的,好让我们两个一起去投胎转世,但我法力低微,进不了他家。”
临皎十分好奇:“那位好心的老人究竟是谁啊,我看你们好像都挺怕他的。”
陈野抓了抓头发,跟他说:“那老头是京市权家以前执掌人,权家你知道吧?就是势力在京市排前三的权家,他没死,那天你见的只是他的生魂,我们这些孤魂野鬼拿生魂没有办法,又不敢得罪他,怕他醒后找道士灭了我们,所以一直对他恭敬的很。”
临皎愣住:“权家?”
“嗯。”陈野说:“那老头以前打过仗,身上有功德,就是平常的厉鬼都不敢近他身,他住的地方更是有佛光庇护,没有鬼可以进的去。”
临皎愣愣地点头,陈野还在说什么,但他思绪早就飘飞走了。
权家?权津……
——
陈野投胎后,临皎就离开了他鬼兄弟的团队,主要他是融入不进去,他们一群人生前是个社会仔,死后也会逮着新鬼猛欺负,有家人在世的,他们就会托梦叫家里人给他建坟立碑,然后美滋滋地去投胎,没家人的,就只能继续飘荡在世间做只孤魂野鬼。
临皎生性乖巧恬静,又生了一张令人垂涎的脸,自然干不了这种事情。
他在城市里漫无目的飘荡了许久,一旦肚子饿或者身体发冷的时候,他就会找到那种供奉给家里人的香烛偷吸一点,再在其他鬼魂发现之前立马桃之夭夭。
有些野鬼看他长的太漂亮,会欺负他,当然也有些鬼喜欢他的脸,愿意把供奉给自己的香烛分点给他吸,所以临皎暂时也饿不到。
至于吸食人类的阳气会增加自身法力这种事情,到现在他还没有这个胆子去做。
太阳下山了,傍晚的暮色陈铺在波光粼粼的水面上,连光线也被染上了暧昧的橙黄色。临皎从黑暗里飘了出来,今天好像是情人节,广场上到处摆着售卖玫瑰花的小地摊,广场上的情侣或者夫妻很多,听他们说今天晚上这里会举行一场烟火大会。
临皎也很期待,他没死之前一直被那些男人囚在房子里,他们很少带他出去,偶尔会带他去国外玩几天,但国内他们鲜少会带他出去。
兴许是知道他不会外语,胆子又小,在国外人生地不熟,不敢逃跑吧。
临皎蹲在一处售卖鲜花的小摊子面前,摊主是两位很年轻的女大学生,这会儿没有生意,她们刷着手机闲聊,临皎盯着桶里娇艳欲滴的玫瑰花,伸手想触碰它,却直接穿了过去。
“这手镯真漂亮。”
“什么手镯?”
“你看,就是这个。”
临皎好奇地凑过头去,就见其中一个女生手机里放大着一张图片,上面是一个精美的黄翡手镯,颜色有黄有褐,十分透亮,一看就知道价值不菲。
临皎瞪圆了眼睛,下意识觉得这个手镯看着十分眼熟。
“这个手镯听说要被拍卖了。”
“真漂亮,有钱我也想去。”
“有钱我什么都想买。”
临皎真觉得这个手镯跟他外婆留给他的那个很像,他死前手镯就戴在他手上,不知道是不是那些男人觉得这个手镯还有点价值,打算拍了赚笔钱。
临皎恨恨的想,那些男人那么有钱,他跟他们十年了,什么都没捞到,唯一值钱的就是外婆留给他的手镯了,结果还是被他们给卖了,真过分。
他咬着唇,心急地想知道这个拍卖会在哪。
“这些东西在哪拍啊?”
对呀!在哪拍?!
“我看看……”女生翻阅着新闻:“噢,是在什么北湾大酒店里头,反正这种地方,不是我们这种平民百姓可以消费的起的。”
北湾大酒店?那不是霍九州手底下的产业吗?
果然是他们。
临皎去过那家酒店,所以知道在哪。
不行,他得过去看看什么情况,那些狗男人怎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