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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银杏果

 

银杏果

昨夜一场大风,几乎吹尽了所有树叶。上学的路上,秦璘看见几个工人蹲在草丛里捡银杏果,那些果子遍地都是,秦璘也忍不住捡了一个在手里把玩。

大概是天冷,来上课的人很少。

秦璘坐在最后一排,无聊地摆弄手边的果子。

专用教室里一人可以占四个座位。秦璘的旁边虽然有人,但中间也隔着三个空位,显得空落落的。他前面的桌上放着几本书,大概有人占座了,不过那个人从开学到现在,秦璘一次也没见过。秦璘为了让自己能够不被别人注意到,就把周围的书堆得很高,让自己隐在角落之角落。

“什么味道?”李白放下书包,在嘴里嘟囔了一句。

“逸飞兄,早啊。”有个高个子的男生往这边走来。他拿着一本很厚的书,放在了李白的桌上,“我上次说的甲骨文就在这里面。”

“哦?”李白扶了一下眼镜,很有兴趣地坐下来。他先捧起书看了一遍封面封底,吹捧了一番此书的价值,再打开目录,顺着往下看。“茂音兄,这则《梦溪笔谈》的材料很容易被人忽略,此书竟有收录。”

“是啊,难得。”高个子本来话不多,听到李白对此书感兴趣,立刻来了精神,恨不得把此生所学一次倾尽,好让在场的人刮目相看。

二人甚是投趣,讨论起古文字来,生死跋焦、凿龟数策、石鼓诅楚,一言一语不亦乐乎。

不过,并没有人加入到他们晦涩的谈话中,也没有人回头多看他们一眼。

秦璘依旧托着腮帮子,戳他的银杏果玩。那两位大学士用高傲的余光蔑视着角落的秦璘,认为自己的高论实在是对牛弹琴,不禁在心里惋惜文道衰微。

高个子的目光越过书堆,放在了秦璘身上。秦璘敏锐地察觉到了,但没有抬头。

“这位兄台有些面生。”

秦璘还是没抬头。他被这套作怪仿古的称呼恶心出一身鸡皮疙瘩。

“兄台高姓?”

秦璘抬头:“我叫秦璘。”

高个子傲慢地笑了笑:“在下姓汪名诚山,表字茂音。”他似乎在提醒眼前的村夫,该如何报名报姓。

秦璘面无表情。

李白啧啧出叹,不合时宜地颂起《诗经》来:“南山有台,北山有莱……”

汪诚山却眼神一亮,十分喜悦的样子。

“乐只——君子……”李白把字音拖得越来越长,慢慢沉默了。

汪诚山差点忍不住往下接“万寿无期”,可他一想,这么接下去岂不是要接到上课了?于是直接说:“德音是茂!”

李白拍了拍脑袋:“对对、乐只君子,德音是茂!茂音兄说得是。”

秦璘明白了,原来这二人是在表演阐释汪诚山寄托先圣精诚的表字。他在心里冷笑,下一句岂不是又要轮到汪诚山吟诵“俱怀逸兴壮思飞,欲上青天览明月”了?

哼,酸腐文人。秦璘暗自横了个白眼。

“您手里的是银杏果儿吗,那个有毒的。”

李白道:“我说一进门就闻到什么味道,原来是这个。”

秦璘一惊,扔下了手里的果子。有毒?自己会不会被截肢?他惶恐地看了一眼汪诚山,又看了看自己的手,发现手指已经红了,还有点痒。

他站起来:“我去洗手……”

李白目送秦璘离开教室,得意地转过身,和汪诚山讨论起银杏果的吃法。

直到老师进门,汪诚山才依依不舍地离开李白的座位。没有瞄到秦璘被传说剧毒的银杏果腐蚀的手,让汪诚山这节课变得心不在焉,他原本炯炯有神的听课目光也被秦璘的冷清浇灭了大半。

秦璘出去后,就没有进教室。

恶心,寂园这帮人真恶心。

秦璘一直开着水龙头,让冷水冲手,不知不觉冲了二十分钟,手被冻得又红又紫,比玩果子时还严重。他看了看这将废的右手,痛惜地把食指含进了嘴里。手指该是咸的,现在却是苦的,其间一定还浸存着毒液。食指在口腔里进退,裹满莹莹津唾,指甲如水晶雕成。中指、无名指、小指、拇指依次入口,进进出出,秦璘被一片水声包围,口边流出唾液。

他缓慢地舔吮手指,变得越发干渴。

恍然瞥见镜子里的自己,他忽为此脸红。

他看着自己的手,好像并没有好转,反倒肿得更严重了。

可是,秦璘总觉得现在的手是最干净的。

算了,再洗一遍吧。

秦璘回到教室时,学生们已经下课,都离开了。这让他倍感轻松。

银杏果还留在桌上,秦璘拈起它扔到窗外。

打开窗时,秦璘又咳嗽了一阵。深秋天气阴沉,雾霾渐重,秦璘的慢性支气管炎怎么也不见好,只在北方的重污染下日益严重了。沙哑的嗓子让本就不爱说话的他更加沉闷无言,他也渐渐习惯一天只说两三句话的生活了。除了孤独和生病,没有什么再困扰秦璘。况且,他们已成为秦璘的朋友,若是没有咳嗽相伴,秦璘的生活要安静成什么样子呢。

秦璘想做的事情,不过是和艺术家先生多说两句话而已。至于寂园的人事,全是负担。

手边的书稿,已经校完,但秦璘不想去寥斋,面对那个很不和善的邱尚书。拿去洗衣店的外套,已经取回,秦璘还不知怎么还给郑尘。至于各科老师布置的背诵篇目、读书报告、论文,算起来更有山多。秦璘在寂园,喘不过气。

秦璘像是寂园的幽灵,他谁也不太认识,也没谁认识他。偶尔得到一瞥,也总是别人居高临下的不屑俯视。他隐在教室角落,有心时就看看班上来来往往的学生老师,听听他们说的话,无心时便沉浸在自己的幻想里,或是涂鸦、看闲书。

窗外的木瓜树从夏季的枝叶繁茂变作秋天的零落干枯,秦璘一眼眼地看着它衰落下去,可能再过不久,就不剩一片树叶了。

“已经十三天了……”

秦璘悲哀地看着日历:

“我也许再也见不到艺术家了,也许明天就见到。”

当年秦璘读到《边城》那段结尾时,流下了眼泪。

秦璘爱上了艺术家。爱得死心塌地,爱得歇斯底里。

这疯狂的开始,源于一场梦。

昨天,秦璘梦见自己去了海边。

朝阳正从海面升起,艺术家在金色的阳光下摘下头盔。

艺术家鄙弃地看向秦璘:“你为什么找到我跟前来?”

“我、我没有……我、怎么可能找得到你——”秦璘一点也不会说谎。他明明是得知艺术家去了南莱岛,才寻着去的。

艺术家转身离开:“你快走吧,别让她看见你。”

远处,有个长头发的女士走来。她身穿皮衣、脚踏马丁靴,带着头盔,很帅气。

秦璘跨越千山万水,只换来艺术家冷漠的拒绝。秦璘伤了自尊,默然走到一块礁石后面,目光却无法从那两人身上移开:女人搂住艺术家的腰,朝艺术家耳语。

秦璘醒来后,还清楚地记得自己独自离开的尴尬与自卑。海边的风吹得他的脸有些黏腻,嘴边咸苦,原来是眼泪。

秦璘注视着灰蓝窗帘下漏出的阳光,揪紧衣领,冒出一份惶恐不安的占有欲。秦璘这么多来,从来没有奢求获得过什么,亲人的扶持、朋友的陪伴、老师的鼓励……秦璘都没有。

秦璘想不明白,为什么那颗死寂的心,在遇到艺术家时会开始跳动,隐隐产生期待和久远的暧昧回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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