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血与精
虽说几个月前的记忆已经很模糊了,但脑中隐约闪回的画面不断提醒着他发生的事,一想起来就觉得颜面扫地,完全抬不起头来。
这样一味逃避下去也不是问题。因为难以面对实实在在发生的事,那天清醒过来以后就马上逃跑了。自己又哭又闹还不知羞耻求欢的样子实在是太丢人了,完全是可以原地消失的程度一旦回忆起来,就忍不住重重地叹气。
不过,该说值得感到庆幸吗。自己这样做的对象不是别人,而是牧雨。想到牧雨那双惊惑与担忧交织的眼睛,就觉得又是不安又是愧疚——如果是弟弟的话,应该是没有关系的吧。
自己对他做了那么残忍的事,他却依然接纳了自己,虽说也因为不满而对他做出了过分的事,但是说到底,他其实是个好孩子吧。他只是一个过得比自己想象中要更为辛苦的孩子而已。
傍晚时分,站在天竺大药房门口,梁律华禁不住捏了捏口袋内的卡片。那是牧雨落下的员工证,百密一疏让他循到此地——虽说他其实有无数种别的办法就是了。
他已经记不清多久没有一个人行动了,但是一旦涉及到牧雨的事,他就不想让任何人插手。更别提此趟前来几乎是完全出于私心了。
即便有着归还员工证的正当理由,在药店门口转上半天,却还是没有鼓起勇气踏进去。
踟蹰间,他看见了一个熟悉的身影。一个身穿灰色上衣的漂亮女孩在柜台后面指着药柜,手把手地教人摆放些什么,她身旁那个穿着白色工作服的高个子年轻人认真听着,时不时地点头。
梁律华的心跳不受控制地加速了,他徒劳地张了张嘴,却发不出声音,也挪不动半点步子。
就这样远远望着两人十分自然地谈笑,直到指尖都变得冰凉起来,他才开始后悔自己莽撞赶过来的决定,猛地掉头就走。
梁律华完全不知道自己在生气什么。可能是因为早些时候的计划流产了,可能是因为自己连应付一个小孩都吃力不已。可能是因为想要埋葬的过往都被翻出来铺陈在弟弟面前,可能是因为最丑恶的一面彻底暴露了。自从与牧雨重逢以来,自己就像一个被包裹得严严实实的木乃伊一点点被剥开,坚实的外壳片片脱落,苦心维持的形象不复存在。
而最让自己感到气恼的,是他清楚明白这一切都和自己的弟弟有关。自己口口声声说关心他爱他,却一直在把他往错误的道路上推,在不知不觉中差点将他引向与自己相似的歧途上。弟弟马上就会尖锐地指出自己是一个多么肮脏不堪的人,如果这一天会到来,那他还不如
越想心底反而越平静。梁律华快步离开,觉得自己还是消失比较好,却听到身后的呼唤声越来越清晰。
“哥!”梁牧雨气喘吁吁地跑到他身旁,“你怎么在这里?”
梁律华背对着他站了一会儿才缓缓回过神,板起面孔后转身道:“刚好路过还有,工牌。”
梁牧雨盯着梁律华手里反着光的塑料卡片深吸一口气:“我怎么蠢成这样!哥,你是为了送卡专门跑这一趟的吗?秘书呢?没有司机送你过来吗?”
梁律华摇摇头,伸出手摸了摸他脸颊上那道浅浅的疤痕:“明明那么久了,怎么还是留疤了呢”
梁牧雨不自在地笑起来,偏了偏脑袋,顺势推开梁律华的手,佯装感叹:“啊,是啊,说起来我们都那么久没见了,哥的身体有好一点吗?”
梁律华的手在半空中滞了一会儿,讪讪放下。他明显感觉到牧雨兴致寥寥。虽然只是被推开手而已,心中却成倍地感到了挫败。他移开目光:“我要回去了,你好好工作吧。”
梁牧雨却并没有马上离开。他踟蹰一会儿,小声地请求:“哥,可以先不要走吗。”
梁律华走进药店正对面的一家咖啡馆“bienvenu”。虽然起了个浑水摸鱼的洋名,咖啡馆里却冷清得毫无人气,临近黄昏灯尚未完全打开,只有一个老头倚靠在沙发座上打瞌睡,呼噜一阵一阵像是鸟的咕鸣。
虽然明白这种小社区绝不会有什么高级会所或是酒吧,这里充其量只能算年代久远的西餐厅,但令人无处逃遁的廉价香氛味实在让人坐立不安。
梁律华强忍着内心的不适,挑了靠窗的位置坐下。这个位置一扭头就能看到对面药店里的情景。桌子过矮,腿没有办法完全伸直,手肘部位也沾上了一层灰。他有些恍惚地开始回想自己为什么非要留在这里,而不是一走了之。
他拿了一份杂志装作专注地摊在面前看,余光却一直停留在街对面的药店。内心十分在意,却不能明显地表露出来。全身的每一粒细胞都在忍耐,却依旧忍不住偷偷去看。
结果显然是失望的。弟弟忙于工作,完全无心关照自己。
明明什么也没有做,竟感到了一些失落。明明只是看到牧雨,内心就变得焦躁起来。明明从来不是怕热的人,夏天穿着正装也从来服服帖帖,可只是隔着两层玻璃看着那个人面带笑容地与客人交谈,衬衫便已经湿透了。
杂志上的字化作密密麻麻的蚁群,不知何时已攀附上指尖,脖颈,钻进了胸膛,一点点啃噬着他的心。他看着纸页,只觉得天旋地转起来。
扎着松散马尾的服务员拿来菜单,斜着眼睛把菜单扔在桌面上。梁律华耐着性子随手一指,竟端上来了一杯像是水泥混糖浆的咖啡,灰暗黏稠。盯着浑浊的液体看了一会儿,胃中便开始翻搅。
夏令时昼长于夜。天色暗下来,药店亮起的灯光格外显眼,梁牧雨的身影还在那处亮光里来回晃来晃去,完全没有要结束的意思。
为了散散身上难闻的香味,梁律华走出咖啡店,潜入后巷的一处雨棚下抽烟。老旧的自行车积满了尘埃,即便感到分外恶心,却除此之外无处可去,更不愿就此离开。
天色完全暗下来,人影在昏暗的路灯下变成抽象的符号。梁律华已经等得没脾气时,牧雨终于穿过马路渐近了。
记不清上次等别人那么久是什么时候了,明明前一秒还在怨气冲天,可远远看着牧雨一路跑过来,像是受惊的兔子,火已经消了大半。随手把烟头扔在脚边一堆烟头里踩灭。
梁牧雨拼命鞠躬说对不起,接下来却支支吾吾:“哥,我以为你早就走了。”
梁律华感到一丝不对劲的苗头,但梁牧雨却说了下去:“之前的事情发生后,我们的关系就一直很奇怪,我以为我们不会再见面了”
“什么意思?”
梁律华声音如蚊子嘤咛般微弱:“哥,我们以后还是不要再见面了。”
“上次以后,我下定决心发誓再也不和你见面的,但是既然你来找我了,我觉得还是要和你说清楚。我现在有工作,实在不想和毒品还有其他事情牵扯上关系了”他自顾自解释着,好像完全没有注意到梁律华的表情已经失控了。
絮絮叨叨的话语不断响起,嗡嗡的耳鸣声剧烈到太阳穴刺痛。梁律华已经渐渐听不见声音了,他嘴唇翕动:“让开。”
梁牧雨瞪大了眼睛,看着面色阴沉的梁律华:“哥?”
梁律华推开梁牧雨,从他身边快速地穿过,疾步离开。
第一反应是丢脸,觉得自己实在可笑,因为一点挫折,借着不成立的理由就莫名其妙地跑来找牧雨,还死皮赖脸地想要与他见面,这样不识好歹的自己简直像极了懦弱的孬种。
梁律华跑到无人的街角,想把自己藏起来。直到蹲下身,才慢慢意识到心脏在抽痛。从那句话说出来的一瞬间起,就一直隐隐作痛。并不是疾病性质的痛,却比病理性的痛更为致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