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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唐同人/abo】蛮腰/上

 

“敢问阁下,这是何意?”青衫青年的指尖,一片茶叶夹在其中,缓慢化为粉末。

对面一个老汉,面带和煦微笑,对他们二人作揖:“我家主人说,若有人带一把极简单的剑,一个极尊贵的人,便可以去见他了。”

汪东城想,看来他们该是认识。

吴尊有些关切地搂住他的手臂,青年摇了摇头,帷幔轻轻摇摆:“无事,尊,你先在这里吃些东西,天涯茶楼的茶点,我记得你很久之前就念叨过。”

“你真的没事?”语气有明显的松动。

汪东城常常想,吴尊要不是这贵不可言的二皇子殿下,就应该是一个饕餮食客,行走在路上,永远为了他的吃食而奔波。

“放心,而且我想,我们应该认识。”

天涯茶馆顶楼,这里很安静,听不到下面以及外面的一点喧哗,红色纱布四处遮挡,伴随着来客的脚步而波动。

“久仰大名,天涯堂堂主……”

那人站起身,脸上带着微微的笑意,眉峰锐利,眼神淡然,长发落在肩膀上,手上却把玩着一根扇形的簪子,那簪子模样特殊,特殊到见过它一眼的人再也不会忘记,更何况汪东城这样眼睁睁看着它出世的人呢?

“禹哲!”这一声亲热的喊,伴着一个亲热的拥抱,汪东城几乎要把自己扑进唐禹哲的身体里。

唐禹哲笑着点点头,浑把那簪子当做扇子用一般地随意扇扇风:“总算把你等到了,大东。”

那簪子上的纹路,看着像一根羽毛,羽毛的边缘之处却又变化无穷,仿佛是一团正在燃烧的火焰。

汪东城看看它,又看看腰间那把刀,于是叹气。

“鬼凤,好久不见。”

青年的手掌此时已经死死按住鬼荣,它却依然在挣扎着,一只猛兽遇到了同伴,自然是万分激动。

要说的话,夏天自然也算鬼荣的同伴,只不过它们虽然都是汪东城精血所化,却一个暴烈,一个温和,不说相互瞧不上——主要是鬼龙瞧不上夏天。

鬼凤自然就是唐禹哲的精血所化了。

他们二人曾共同走遍大斐边疆,在苦寒之地,在酷热之地,在春暖花开的海边,在无数山川河流的颈边,他们一同修炼,那段岁月距离如今,已经有七八个年头了。

多数人的少年时期,遇到的最要好朋友,只要不是反手将刀插入他的身体,哪怕是背道而驰,哪怕是分道扬镳,也依旧记得清清楚楚,也依旧还喊得上一声朋友。

更何况唐禹哲就在他的面前,一点都没变。

“我怎么就没想到,这个世界上,除了那四个小子,不就只有你最清楚我了!”

唐禹哲刚要给他倒茶,被汪东城阻止了:“别,我喝得够多了,快来讲讲,你怎么当上天涯堂堂主的?”

唐禹哲把杯子倒上一点茶水,轻轻摇晃,倒出,再斟上一杯,香气满溢。

“另外那四个?二皇子吴尊,公子儒,炎小公子,还有?”

汪东城一拍大腿:“还有修啊!你忘了?”

男人想将自己的长发收几缕到耳后,谁料青年直接站起来,走到他身后,顺手拿起鬼凤帮他簪在头上了。

汪东城的指尖轻轻插在他的发中,为唐禹哲一丝一缕地整理着那头发。

“对,修,你知道他现在何方吗?”

汪东城不太在意地摇头:“本来走的时候就说了,山水有相逢,有缘分,自然会遇到。”

唐禹哲感受那人的指尖抚过发丝,那种细微的震动,他想他有些喜欢这种感觉。

“那我就不赘述了。”

“不过我的确有一件事,希望你答应。”

汪东城尽力给他簪个发髻了,不过好久没给别人扎过,手法粗糙,那发髻便看起来松松散散,凌乱了点,不太美观。

他不太好意思地想取下鬼凤,让唐禹哲的仆人来算了,唐禹哲却偏过了头:“就这样挺好,我不喜欢太紧的,容易头发疼。”

鬼凤这个时候好像由银白之色变得有些发红了,羽毛纹路的边缘甚至让汪东城感觉有点烫手。

唐禹哲一把拉住他的手:“行了,你好好坐下。”

青年乖乖盘膝坐到他面前,他的头发现在也不怎么样,因为戴了帷帽的缘故,汪东城又不在乎什么仪容仪表,自然没有做防止头发凌乱的准备,于是发髻看起来比唐禹哲还不堪,发丝垂了几缕下来,软软搭在他的眉眼前。

“离开吴尊,你做得到。”

“你了解我,你说我做得到的事,我当然做得到。”

青年为他斟一杯茶:“尊和我有约定,我并不是单纯为了朋友义气而保护他的。”

唐禹哲摆了一下手:“我猜猜,是不是他答应你,如果顺利入主东宫,便力主开放大内武阁?”

青年击掌:“对!你怎么一猜就中了!还有,他答应我,到时候我可以去各地开武馆,想教多少人教多少人!”

男人抬眼,手伸出去,握那把蠢蠢欲动的好刀。

“你也是,怎么一点都没变。”

年少时一起在外,一边游历一边习武,汪东城和唐禹哲出身相同,都只是平民百姓家中的独子,汪东城家在辽城东,唐禹哲家在辽城北,直到十五岁,两个人才在集市中相识。

后一见如故,打理好家中事宜,挥别了父母,二人相伴而行,彼时只有彼此,连一两银子也没有,一把木剑也无。

他二人皆诚心求学,唐禹哲是为了对那个世界的向往,以及对武学的痴爱,汪东城当然也有,但支撑他的,更多的是一种信念。

那是他的道。

求学时,不幸比幸运常见太多,以至于不幸变成了幸运,幸运变成了万幸。

一句话说完,被人扫地出门是常事,唐禹哲好面子,自会赌气,翻来覆去一夜睡不着,汪东城比他更好面子,他也睡不着,但睡不着,四更野鸡叫一声,他还是一样的爬起来开始练那两三脚功夫。

唐禹哲知道,汪东城相信,总有一天他会练成,他不指望自己成为什么天下第一,什么英雄,他只求自己,今天比昨天更好,今天比昨天更尽力,这样就不会有遗憾,这样活下去,总有一天能达到目标。

他的目标很简单,他希望天下更好,天下人更好。

这说起来太笼统,但那时坐在树下的少年,那时闻鸡起舞的少年,谁敢说少年的愿望不会实现,谁敢说他一定会变。

汪东城不会变。

他们穷困潦倒的时候,汪东城在闹市里帮老大娘提菜,他们后来终于有了成就,汪东城还在河边帮老爷爷洗衣服。

他就是这样的人,所以唐禹哲才知道,知道吴尊到底是什么心意。

汪东城练武之勤奋刻苦,全天下也只有唐禹哲最清楚。

后来他见到那几个人,已经武功大成,那些人怎么会知道。

他们以为鬼荣是汪东城幸运才得到,他们以为全天下顶尖的高手都是运气才走得到这步,从前唐禹哲相信,那是很久很久以前,现在他知道,他的眼前有一个真正一步一步走到如今的人。

他当然该是天下第一。

一刀一剑,刀名鬼龙,剑名夏天,为君精血所成,精诚所至,以至灵凝。

鬼凤不似鬼龙,更不似夏天,他的能耐和威力的确够大,但有极强的后遗症,唐禹哲轻易不敢使用他,刚好,反正他是一把簪子,看着娘气也比让自己呕血重伤的强。

“我说,他好不容易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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