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节
——太子爷。
所以他也养马吗?
这个念头在脑海中闪过时。
徐羡抱怨了一句好渴,“早知先买点喝的了。”
“你在这等我,我去买。”沈蔷在人情世故上向来不会吝啬,更何况今天如果不是徐羡拉她出来,估计她自己在寝室又得时不时的想起宋泊礼。
想他在干嘛,
想他是不是又去应酬,
有没有喝醉,什么时候回来,为什么这一个星期不打一个电话给她,是不是真的那么忙。
这一系列的想法在他出差这一周里,已经快将她折磨疯掉,但她又不能主动去联系他,他喜欢乖巧的,他虽没有明说,但她都懂。
否则她怎么会独独让他停步,待在他身边四年。
沈蔷从旁边的过道轻轻松松的走出去,徐羡怕她走丢,也跟着一起去。
赛马场人山人海,但几乎都在观赛台,往后走是一些餐厅,也可以打包。
沈蔷下班到现在还没有吃饭,整个人饿的不行,她边拿起手机看团购,边低头往前走,这里离观赛区有点远,另一个门出去就是的包间。
与外面露天的观赛区不同,这里显得格外豪华。四处全景落地窗,金碧辉煌的灯光,和随处可见的马匹雕像以及科技体验马,还有人在台上唱着歌,很好听。
沈蔷往餐厅走去,左手边是舞台上一男一女唱着歌曲《唯一》
“我真的爱你”
“句句不轻易”
右手边突然传来几个人的脚步声,然后是一声,“介绍下,这是这是我们港城的太子爺宋董,宋董不但是一位马主,还是赛马场的执行董事。”
沈蔷脚步一顿,眼眸一颤。
在港城姓宋,还能被称为太子爷的,翻天都只能找出一位。
但他不是还在出差吗?
她记得,他临走前的那晚他们奋战到凌晨,乐此不疲,洗完澡后,他隐隐提过,这次出差要半个月久。
那为什么他今天会出现在这里?
而且他没和她说过,他出差回来了。
背后的人还在讲话,相互介绍认识。
耳边是徐羡激动低声。
“天阿!是宋董阿!你听见没有,宋太子不但是马主,还是赛马会的执行董事,”徐羡抓着沈蔷的手臂,“你知道赛马会的执行董事,背景有多强大吗?那是我们几辈子都够不着的高度阿!”
之后徐羡说什么,沈蔷都听不进去。她的耳朵就像是蒙了一层水雾,只听得见自己的心跳声。
她很矛盾。
既期盼这个人是他,毕竟两人已经一个星期未见到,她的确很想念他。
但又期盼这个人不是宋泊礼,毕竟他和她说过要出差半个月,现在提前回来,他甚至都没有和她说一句,她不想亲眼看见他对这段感情是摆在台面上的不在乎和无所谓。
沈蔷侧眸余光看向说话的十来个人。
这十个人同样都穿着黑色的西装,但被簇拥在中间的宋泊礼就是要比周围的人突出好多,不论是气质、亦或者身高、再或者是样貌,都让人挪不开眼。
他同样穿着黑色西装,可看上去他的西服明显贵气,白色衬衫扎进西裤里,服帖工整,宽肩窄腰,双腿垂长,一只手插进裤兜里,另一只手自然垂落,腕上是一只新表,看上去价格不菲。
三七分侧背发型,是他在重要的场合才会梳的一款,剑眉下是一双深邃迷人的桃花眼,鼻骨高挺,薄唇微微勾起,是礼貌、绅士的笑容。
这样一个耀眼的男人除了宋泊礼,还能有谁?
他真的提早回来了;
没和她说,也没漏一点风声。
还没等她多看几眼,下一秒,她目光一顿,看见了站在宋泊礼身边的女人。
女人身材丰腴,面带得体笑容,在冷风刮搜的冬天她衣裳单薄仅穿一件碎花长裙,皮肤白皙,举手投足间女人味十足,可刺痛沈蔷双眸的,是她臂弯处挽着的一件外套。
那件外套,是高奢定做,她为何记忆犹新?
是因为胸口处的有一朵蔷薇花的暗纹,她在他选款式和布料暗纹时,藏了私心,添了一朵蔷薇花纹进去。
他出差提前回来,身边还带了一个女人。
这个女人还挽着他的外套。
他们之间隔得不远,却有着不同的心情。
那个女人站在他身边,一颦一笑风韵十足,而她眸光低垂,手里只攥着一张写了7-2-9的票据。
想起徐羡问她的话,“这串数字对你是有什么特殊意义吗?还是你的幸运数字?”
她当时摇头了。
但她现在看着这三个数字,无法自欺欺人。
729。
是他的生日。
沈蔷眼睛有点酸,心里那口委屈的劲,从心里钻到胃,再到喉咙,最后冲上鼻子,杀到眼睛。她鼻子有点酸,眼睛红,但很快被她硬生生的压下去了。
耳边是徐羡对宋泊礼惊魂未定的赞叹。
“要是能让我和宋董在一起一天,我宁愿单身十年,”徐羡酸了:“真不知道谁那么有福气,能和宋董在一起!”
她没有搭话,心里思绪千变万化。
她陪在他身边无时无刻不再担心他身边出现别的女人,但没想到,提心吊胆了四年,这一天终于还是来了,她竟可笑的不敢上前去问。
以什么身份去问?
她正欲收回目光,就见被簇拥着的男人视线也看向她。
四目相对。
宋泊礼剑眉微不可见的蹙起,似乎是没料到会在这里看见她。
沈蔷指甲嵌进肉里,心提到嗓子眼。
下一秒。被簇拥着的男人长臂一伸,对着沈蔷勾了勾手,嗓音低沉,道:“过来。”
作者有话说:
这里是重点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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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唔该翻译:麻烦/有劳,系不系:是不是
2赛马会资料都是网上查询借鉴
3女主是成长性人设,她后面恋爱脑没了就会分手然后搞事业,女主是个珠宝设计师哦。
希望大家多多支持哦。
同时我还开了一个破镜重圆的预收。
文案放上来,大家喜欢的话可以点击收藏。
《香山浔风》文名暂定文案会精修
熟知兰濯风的人都知道,兰爷心中有个白月光,他好吃好喝供着她,金屋藏娇四年,最终毕业的时候,那只金丝雀一脚把他给踹了。
谁都不能在他面前提起那个女人的名字。
直到某天,那个女人再次出现在香山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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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浔大一那年偶入金沙,远远望去,男人坐在真皮黑沙发,矜贵的双腿交叠,薄唇咬着一块牌,狭长双眸望着对面的人,手捏住牌的一角从唇边拿下,桌面翻出三张k,他云淡风轻,不留情面道:“我不是想证明什么,但你打的真的很烂。”
桀骜轻狂,目中无人,这是孟浔对他第一印象。
好友说:“他在香山澳好有排面的,人人都叫他兰爷。”
他是香山澳人人尊重的兰爷,放荡不羁。
她是a大芸芸众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