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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0节

 

一个封建腐朽的习俗——冥婚。

文桃儿,或许真的是整个故事的关键。

虽然昨晚上因为父母的谈话不愉快,早上又闹了一场,可吃完早饭,文桃儿还是乖乖出现在了后山,捡柴火,割猪草,瘦小的肩膀上扛了高高一摞,深秋的季节,双脚一浅一深踩在泥里,额头已然布满了薄汗。

等将柴火搬回家,将猪草收拾好喂完家禽家畜,她还得去地里帮忙,一整天下来,几乎没有什么闲暇的时间。

不仅文桃儿这样,村子里为数不多的女孩儿,几乎都是这么长大的。

文家穷,加上文姓在村里是小姓,平日里挨欺负也没人管,这也因此养成了一家人唯唯诺诺的性格。

或许有人会说既然日子都这么艰难了,为什么不离开程家村,去外面打工。

可这样的日子,文家父母已经过了大半辈子了,他们怯懦惯了,根本不会想着改变,对他们来说,山下未知的世界,可能比现在生活的这个村子还要恐怖。

从小到大,他们将自己的生活经验告诉自己的孩子,教他们忍,教他们学会吃苦耐劳,于是孩子又成了另一个他们。

在文桃儿的心中,固然也向往外头没见过的世界,可她依然单纯觉得,现在这样的生活,其实很正常,也没什么不好的。

她身边同龄的女孩,都没念过什么书,她自己也只念了三年书,因为山里的小学学生太少撤教学点了,所有孩子只能去山下的小学念书。

文家只有一辆自行车,山路崎岖,下山一趟起码要四五个小时,家里人不可能来回送她上下学,可要是靠双脚走路上下山,恐怕一整天都耗在走路上了。

于是文桃儿连小学文凭都没有,就停止了学业。

她有些难过,但认命,因为所有人都告诉她,女孩子念再多的书也没有用,她们只要会干活,长得漂亮,将来嫁一个能干的男人就行了。

家里的二手彩电能接收到几个频道,偶尔看到电视里打扮的光鲜亮丽,聪明又大方的女孩儿,文桃儿也会羡慕,可爸妈说的对,这就是命,人家出生在富裕的家庭里,就注定成为比她优秀的人。

后来文桃儿的弟弟也到了念书的年纪,父母咬了咬牙,卖掉了家里一头猪,然后花钱让弟弟念了可以住宿的学校,每个礼拜,她爸都会骑着自行车下山接儿子回家,到了第二个礼拜的礼拜一一大早又送儿子去念书,每次弟弟考了一个好成绩,就是全家人最开心的日子。

文桃儿也不觉得爸妈那么做有什么不对,村子里大家的日子都是这么过的,女儿就是不如儿子重要。

她一直在心里告诫自己,要孝敬父母,友爱弟弟,她要知足常乐,做一个好女儿,将来再做一个好妻子,好母亲,直到昨天晚上,父母和她说了那样的话后,她忽然升起了一丝不甘。

爸妈和她说,三叔家看上她了,想要让她和光宗结冥婚。

文桃儿知道程光宗喜欢她,虽然他不常住在山里,可寒暑假总要回来一趟,祭拜爷爷奶奶,见一见老家的亲戚,每当那时候,他总会来找她,带着他从城里买的漂亮发夹,一些她很少吃到的零食。

可惜三叔三婶不喜欢她,文桃儿也知道,自己和程光宗是不般配的,因为程光宗是高中生,将来很有可能考上大学,而她只是个小学都没有毕业的村姑。

程光宗喜欢她,可能因为她是村里最漂亮的姑娘,可他将来会遇到许许多多比她长得还要好看的女孩。

文家二老自卑式的教育好歹告诉了文桃儿一个有点道理的道理,那就是不要好高骛远。

如果真的能嫁给程光宗,那确实是个好婚事,因为程家有钱,程光宗家的小洋房是村里最气派的,她要是成了程光宗的媳妇,将来她的孩子就可以去城里念书,女孩儿也可以。

但事实是,三叔三叔看不上她这样的儿媳妇,她最大的可能,就是嫁给村里的军子,建设他们这样的小子,这些同龄的男孩大多初中没毕业就出去打工了,听说现在在厂里上班,每个月也能挣个四五千,在文桃儿看来,这已经是很不错的对象了。

她今年已经十六了,村里姑娘少,加上文家是小姓,和村里沾亲带故的人家不多,同村上门提亲的还真不少,文桃儿觉得,不论她爸妈挑中了哪一个,她都不会反对。

可她怎么都想不到,她爸妈给她选中的居然是一个死人。

活着的时候,三叔三婶觉得她配不上程光宗,现在人死了,倒是觉得她能做程家的儿媳妇了。

对方出嫁二十万,爸妈说了,只是用她的八字和程光宗结个冥婚,再简单办一场婚礼就好了,她只是担一个名头,将来照样可以再嫁,白拿程家二十万,是一桩很划算的买卖。

而且程家在村子里势力大,三叔一家又是程家的领头羊,要是让三叔一家不高兴,以后家里的日子会更难过,她爸不想哪天一醒来,家里的鸡鸭都被毒死了,地里的秧苗都被拔掉了。

他们知道她懂事,希望她能为家里多想想。

文桃儿想了一晚上,也哭了一晚上,第二天又和没事人一样,起床烧饭,然后干活。

“你好,请问你能帮我一个忙吗?”

正当文桃儿像一个傀儡人一样扛着木柴猪草回村的时候,一道清明的声音将她唤醒。

她又见到了隔壁那张陌生的面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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