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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节

 

近日来胎动颇多,两人时不时跟崽崽交流,也是一副其乐融融的家庭美景。

“给它取个名字吧?”吱呀作响的马车里,苗笙靠在游萧怀中,满怀期冀地说,“还有不到四个月,它就该出生了。”

游萧紧紧搂着他,玩着他柔韧的手指,漫不经心道:“现在也不知道是男是女,等生出来再取也不迟。”

“两个名字都备着呗。”苗笙懒洋洋地垂着眼皮问,“还是你想让你两个爹爹取?”

游萧轻笑一声:“自己的孩子怎么不自己取?”

“我这是尊敬他俩的辈分。”苗笙被他的语调惹得有点恼,“最后当然是由我来选!”

“那就不急,出生再说。”

苗笙仰头觑着他的表情,抬手捏了捏他的鼻尖,故意道:“我发现你这方面很不积极,就这么不欢迎它吗?”

“这是咱俩的孩子,我怎么可能不喜欢。”

“那你想要男孩还是女孩?”

苗笙一不留神,也问出了这样“俗套”的问题。

游萧脸上笑意更浓,忍不住捧起他的脸,“叭”地亲了一口。

“现实的答案自然是男孩,好不容易我们断袖也能有后代,自然是能将血脉传下去最好。完美的答案呢,就是男孩女孩都一样。”他笑容有些坏,像个没安好心眼的捣蛋鬼,“我的答案是,只要是你生的,哪怕是个怪物,我也会把它看做小神仙。”

他其实是想用哪吒来开个玩笑,谁知苗笙神色突然一黯:“你也担心这个是吗?男人生子,还不知道生出来会是个什么。”

“不管是什么样的,是否有残疾,我们都会爱它,不是吗?”游萧把人抱紧,他不打算过分宽慰苗笙,这毕竟是个要面对的问题,“我们会让它比普通孩子过得更快乐。”

苗笙垂着头,缓缓抚摸自己又大了一些的肚子,点点头:“嗯,它就是我们的宝贝。”

游萧淡淡笑着,片刻后突然转移了话题:“不知道贺北海两个人到没到陆东篱的家乡。”

这转折有些生硬,但他的确不想继续聊下去。

他没办法劝一个怀着孩子的人不去在意肚子里的这条小生命,但他想尽可能避免探讨这方面的话题,包括取名字——一旦取了名,意义就更不一样了,可不得承认的是,这个孩子不知道能不能活下来。

这一次在自己身上做的尝试并不能完全作准,毕竟怀没怀胎的身体是不一样的,然而游萧完全没有纠结过,早就下定了决心,一旦生产时出现问题,需要做出选择,他会毫不犹豫地选择苗笙。

他不是不爱这个孩子,只是更爱苗笙罢了。

不光是爱,还有眷恋和依赖,这份感情到底有多么浓稠深厚,只有游萧一人知道。

好在最近苗笙沐浴在轻松甜蜜的爱火中,对他几乎没有任何疑心,很轻松就被带跑了思路,想起这位不幸的兄弟,神色又黯然了几分:“都这么多天了,东篱兄应当已经入土为安了。”

“能与妻子合葬,也算了却了他的心愿。”游萧道。

苗笙深深叹息:“既报了仇,又找到了两位兄长,本来他的生活应该从此变得顺遂,谁知天总不如人意……”

“若他还活着,贺北海雁南楼两人未见得真的会原谅他,至少不可能再像以前一样。”游萧搂着他,掌心在他肩头轻轻摩挲,“但陆东篱这么一死,所有业债都归了黄土,他们俩也没办法再计较了。”

苗笙突然想起一件事,问道:“厉涛飞呢?他的尸体你怎么处理的?”

“我让夜峰哥写了一封信,详细记录了来龙去脉,派两个兄弟将尸体押送去了凌云府,交给凌盟主,由他来处理,并对武林公布。”游萧简单道。

“也算能给平江门一个交代了吧?”苗笙垂眸,“不知道这个门派还能不能重新振兴。”

游萧脸颊亲昵地蹭蹭他的额角:“江湖事就是这样,起起落落,浮浮沉沉,没谁能做常青树,就像人生一般,顺其自然便好。”

“年纪不大,口吻却像个老头子。”苗笙调侃他,“我看你不是十八,是八十吧。”

游萧看着他润泽的红唇,眸色深了些:“我是不是十八,难道你还不清楚?”

苗笙:“……”

“你可真是……”他耳根骤然烫了起来,小声说,“要点脸吧!”

外边传来平小红的声音:“师父,师娘,前边路过一个小镇子,晚上就在镇里落脚如何?”

“好,先去找一家过得去的饭馆,吃饱饭再去寻客栈。”

“遵命!”

不知道什么时候平小红开始改口叫了“师娘”,苗笙虽然没反对,但也好些天过去,听到这个称呼依旧莫名羞耻。

但心里很甜,想听她多叫几声。

马车很快进了小镇,陆续有嘈杂人声传了进来,苗笙撩起窗帘,好奇地向外看。

这镇子确实很小,街道狭窄,路面还是土路,路两边的店铺看起来也都又旧又小,几乎不能称之为“镇”,简直就像村民自己建起来的聚集之地。

平小红坐在车辕上,伸长脖子基本上就把这小镇给看了过来。

“师父,这里没有什么像样的饭馆,都很破。”女侠沮丧道,她还想找家店打个牙祭呢,“我看不如先找客栈,就在客栈吃吧。”

游萧从苗笙身旁往车窗外看去,知道她所言不虚,便“嗯”了一声,应允了。

繁华也好,破落也好,对苗笙倒是没什么影响,他什么样的风光都想看,都想感受一番。

马车继续往前走,突然有一阵隐约的歌声传来过来,随着距离拉近,声音越来越明显。

苗笙兴奋地拽了拽游萧的手腕:“你听见了吗?!”

“听见了。”游萧忍不住乐,指了指前方一个小酒馆,“应该是从那里传来的。”

“我们去看看吧?看谁在唱歌。”

这种合理要求,游萧自然是满足他,平小红勒停了马车,苗笙戴好帷帽,三人一起从车上下去。

此刻正值太阳落山之际,低矮的云层被夕阳染成一片灿烂的金红色,波澜壮阔、蔚为大观,没有任何高楼阻挡视线,让人能尽情领略这自然风光的磅礴大气。

而旁边酒馆中传来的歌声,更给这风景增添了一抹豪情壮气。

唱歌的人声音微哑,但仍是偏清亮的音色,应该年纪不大,他唱的应该是一首古老的诗:“十亩之间兮,桑者闲闲兮;行与子还兮。十亩之外兮,桑者泄泄兮,行与子逝兮。”

“是《诗经》里的一首。”游萧低声告诉苗笙,“应该是《魏风》。”

苗笙有些惊讶:“一听就听出来了?你倒是记得清楚。”

游萧莞尔:“七八岁时,背得最多的就是《诗经》罢了。”

“啧,看来我那时还是对你管教不严,小小年纪让你背这个,应该背些开蒙的诗集才对。”苗笙摇头。

说话间,三人已经进了这简陋的小酒馆,现在正逢农闲时节,地里没活可做,青壮劳力们便常常聚在这些地方,聊天喝酒,瞎扯一通。

现在所有人都没吭声,正全神贯注地听坐在窗边的一个青年唱歌。

苗笙顺着他们的视线望过去,不由有些惊愕。

这青年虽然皮肤粗糙,并不算白皙,但看得出来,曾经应是细皮嫩肉的模样;他长得清秀漂亮,比酒馆里任何一个人都要好看,尽管身穿粗布衣衫,但依旧是鹤立鸡群,然而大家都只在欣赏他的歌声,没有任何人露出狎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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