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书版) 第3节
装打着领带,看上去既精明又专业,而我直到现在才意识到自己是直接从剧组赶过来的,穿着牛仔裤和一件背后绣着“战地神探”字样的棉夹克。几个记者瞥了我一眼,我担心自己会上当地报纸的头条,所以侧着身走,不让他们看到我夹克的背面,真希望我有时间换套衣服。
与此同时,霍桑把我给忘了。他走上车道,仿佛他是这家人失散多年归来的儿子。一遇到谋杀案他就会这样,忘记一切其他的事情。我觉得我从未见过如此专注的人。他停顿片刻,检查两辆并排停放的汽车。一辆是黑色的奔驰s级双门跑车,是一辆结实的商务车。另一辆则是经典的摩根跑车,看起来更年轻、活泼。这辆车的历史可以追溯到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属于收藏版的汽车:鲜红色的车身,黑色发动机罩以及闪亮的金属车轮。他把手放在引擎盖上,我急忙过去与他会合。
“这辆车刚停下没多久。”他说。
“发动机还是热的……”
他点了点头:“一语中的,托尼。”
副驾驶窗打开了几英寸,他看了一眼,嗅了嗅空气,然后继续朝房子的前门和守卫警员走去。我原以为他会直接进去,但就在这时,他的注意力被门口那完美的长方形花坛吸引了。两个花坛,一边各一个,长着笔直的芦苇,就像阅兵式中的士兵一样。霍桑蹲下身子,我也同时注意到,在门的右边,一些芦苇已经被折断了,好像有人绊了一跤,踩在上面。是凶手吗?我还没来得及问他,他又站起来,向警察通报姓名,然后消失在屋里。
我微微一笑,担心自己会被拦住,但警察似乎也在等我。我走了进去。
苍鹭之醒建造得不像一般住宅,主要生活区没有用墙和门分开,反而像是变成了另一番天地。宽阔的入口大厅一边通向现代的厨房,另一边通向宽敞的客厅。后墙几乎全是玻璃的,可以欣赏花园美景。地上没有整片地毯,只有大小不同又昂贵的小块毯子巧妙地散落在美国橡木地板上。家具是现代风格,由设计师专门设计,墙上是抽象派的艺术作品。显然,就算房子的整体印象简单了点,内部装饰却是花了很多心思的。例如,所有的门把手和电灯开关都不是塑料的,而是拉丝钢的,具有巴黎或米兰情调。我猜这些是从商品目录中精心挑选的。房子的大部分区域是白色的,但是普莱斯最近决定增添一些色彩。大厅里的防尘布上放着油漆罐和刷子。一扇敞开的门通往衣帽间,衣帽间是引人注目的淡黄色。厨房的窗框是赤红色的。我以为律师已经结婚了,但房子给人的感觉是非常昂贵的单身公寓。
就在我追上霍桑时,一个身材庞大、毫无魅力的女人出现了,穿着一件淡紫色的裤装搭配黑色翻领毛衣。她挤出了厨房。她为什么没有吸引力?不是因为衣服,也不是因为身材,虽然她的确很胖,双肩和脸颊都很圆润。我会这样想,主要是因为她的态度。她没有跟我们说话,而是一直皱着眉头。她的镜框太大,或者是眼睛太小,让她的双眼看起来刻薄且充满敌意,恶狠狠地窥视着世界。不过,令我印象最深的是她的头发。那确实是她的头发,但又很像百货商店里模特头上戴的那种廉价假发,颜色乌黑,像尼龙一样光亮,仿佛不是从她自己的头上长出来的。她脖子上戴着一条金项链,项链下面是一根挂带,垂吊在丰满的胸前。看证件,她是伦敦警察厅的探长卡拉·格伦肖。她动作迅速,咄咄逼人,像一个摔跤选手进入竞技场一样。如果我是罪犯,我会害怕她。虽然我没有做错任何事,但她还是会让我感到紧张。
“你好,霍桑。”她说道。令我惊讶的是,不看外表的话,她还是很幽默的。“他们告诉我你已经在路上了。”
“你好,卡拉!”
他们相互认识,似乎彼此欣赏。霍桑转向我:“这是卡拉·格伦肖探长。”他多此一举地说道。他没有介绍我是谁,卡拉似乎也不是很感兴趣。
“他们把详细资料发过去了吗?”她直言不讳,毫不废话。她的声音沉闷且毫无感情,没有特别的口音。“初次报告和照片都发了吗?”
“发过来了。”
“他们真是一点也不浪费时间!普莱斯今天早上才被发现。”
“谁发现的他?”
“清洁工,保加利亚人,叫玛丽埃拉·彼得罗夫。如果你愿意,可以和她谈谈,但那会浪费你的时间,她什么都不知道。她只为普莱斯工作了六个星期……通过位于骑士桥的一家中介来的。她跟丈夫和两个孩子住在贝斯纳尔格林。她从海格特下车,给死者买新鲜的面包和牛奶作为早餐。她走进厨房,准备好一切,然后又去了书房,就是在那里发现的他。我们已经把尸体挪走了,如果你愿意的话,可以去看看。”
“好啊。”
“这边。”她拿出了塑料鞋套,递给我们,就像在饭前递餐巾纸一样随意。
我有点失望。在我的脑海中,调查人员会是梅多斯督察,就是戴安娜·考珀谋杀案时的那位警探,后来我们还在俱乐部喝了一杯。我一直对他与霍桑的关系很感兴趣,他们曾一起工作,而且,显然对彼此没有好感。我想更多地了解霍桑,虽然梅多斯一直沉默寡言,费用很高(他按小时向我收取费用),但是我认为他能给我更多的信息。
更重要的是,如果我真的要继续写有关霍桑的书,梅多斯会是一个不错的角色。福尔摩斯有雷斯垂德,波洛有贾普,莫尔斯探长经常与总警司斯特兰奇拌嘴。一位聪明的私家侦探需要一名不那么聪明的警察,这是个简单的常识,就像照片需要明暗变化一样。否则,就没有界定了。顺便说一句,我并不是说梅多斯不聪明,但他确实认为考珀夫人是被盗贼杀死的,而且在这一点上他肯定是错的。
如果可以选择的话,我会很乐意他出现在每个犯罪现场。但是伦敦有三万多名警察,他不可能同时负责切尔西(第一次谋杀案的现场)和汉普斯特德。当我跟随格伦肖穿过客厅时,就认定她对我没什么用了。她完全公事公办,似乎很清楚自己在做什么,对我一点也不感兴趣。
我们经过客厅,下了两个台阶来到书房。书房看起来像一间会议室,铺着木地板,还有小装饰,没有书桌。四张白色皮革钢质椅放在玻璃桌周围,桌子的一侧是书架,另一侧是窗户,有一块玻璃板贯穿了整个顶棚,光线可以照进来。桌上有两罐可乐,其中一罐打开了。
尸体已经挪走了,但是毫无疑问,这就是理查德·普莱斯死去的地方。地板上留下一摊黏稠的深红色液体,是红酒和血液的混合物。更令人惊恐的是,我可以在尸体挪走后留下的图案中,辨认出律师的头部、肩膀和一只伸出的手臂。在一片狼藉中,有一只破碎的瓶子,部分碎片仍然被标签粘在一起。
我的目光被两个书架之间的墙吸引住了,上面有霍桑给我看过的三位数字——“182”,是匆忙中用绿色涂料写下的。颜料滴落下来,如同恐怖电影的海报。数字涂抹粗糙且不均匀,8比1和2大很多。书写用的刷子在地板上,留下了绿色的污迹。
“死亡时间是晚上八点到八点三十分之间。他独自一人在家,但是我们了解到,七点五十五分的时候,他有一位访客。邻居亨利·费尔柴尔德遛狗时,看到有人从汉普斯特德公园走过来。你肯定想和他谈谈,他住在这条街的另一头,一幢粉红色的建筑……玫瑰小屋。这附近的房子没有门牌号,他们也太有雅兴了。”她短促地一笑,“都是些花哨的名字……就像‘苍鹭之醒’,这到底是什么意思?总之,费尔柴尔德先生已经退休了,他是一个有魅力的人,你肯定会喜欢跟他交谈。”
“普莱斯自己一个人住吗?”
“昨晚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