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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海()

 

撤了残羹,萧慎跟着宋秋荻到甲板上透气。说来也奇怪,刚刚还平静的海面,这会儿就像是和萧慎故意做对一样,忽而有微风吹起阵阵涟漪。

这点小风引不起风浪,但是萧慎此时如同惊弓之鸟一般,还没等身t真的做出反应脸就吓白了,半个身子倚在自家娘子身上,他身材高大,这幅窝囊相就更有反差效果,引起周围阵阵窃笑。宋秋荻脸红了,萧慎这个本来好面子的人此时却对旁人的目光不管不顾。

“我……还是回去躺着吧……”之后便像老狗一样回了窝。

宋秋荻独自一个回到了甲板上,此时正是海上日落时分,万丈霞光烧红了半边天,美不胜收,她有点遗憾萧慎没看到这番美景。

“那年轻相公生得那么好看,咋这么不中用呢?老身在海上几年了头回见到有人晕船晕得这样厉害的。”

宋秋荻闻声望去,原来是一中年妇人,见她并无恶意只是好奇询问,宋秋荻便笑着道:“我家夫君自幼生在北方,没下过水。”又暗暗腹诽:“也确实是个不中用的。”

那大娘听了点点头,露出一丝同情来:“那这出来跑船做生意可是受罪了,老身这里倒是有个土方子能止吐防晕。”当下把法子详细说了。

宋秋荻知道老水手都有秘方防晕船,便认真牢记于心,又连连道谢。

回到舱内见萧慎侧着身子把头埋在被子里睡着了,便也不去打扰他。又瞥到侯玉送的那个包裹,心中暗暗好笑,心想这些东西至少在行船期间是用不上了。心下又有些遗憾。

船又行了多日。那大娘给的偏方的确管用,再加上萧慎渐渐有些适应了海上漂泊,后来竟然晕得没有那么厉害了。这让他又心思活络起来,说道:“看来也不过如此,将来还是可以去寻寻那南海岛屿的。”宋秋荻点着他的额头:“你今天少吃点。”

又过了五日,这船从宁波出发到今天已经一个月整,只听船上有人喊道:“到了!到江户町了!”

江户的房屋多以木制,生活在下城区的贫民又往往住在户户相连的长屋,故而一家失火极易造成火势成片,连累周边邻居。萧慎手下一个伙计正是家里刚刚遭了灾,跑到他这里吃了饭团喝了碗汤,他给了点钱算是抚慰,又让他先去照顾家里,明日起航去泗水就不必跟着了。这小伙计千恩万谢,临走时对着萧慎深深鞠了一躬说道:“愿大人此行平安顺利”便回去了。

一晃来这里已有四、五年的时间,算起来二人皆已经过了上一世各自陨命的年纪。此时大晋国内风雨飘摇,原本这时间早已驾崩的庆文帝此时还活得好好的,等不及的太子发动zb1an想要抢班夺权,国家陷入内战。

然而这一切与他们二人再无关系了。

这几年萧慎与宋秋荻两人以大晋商人的身份住在江户商人区。置办了一栋带庭院的町家屋,虽是不能与在晋国生活时相b,却也舒适无忧。扶桑一国等级制度较之大晋更严,武士阶层住在武家屋敷,有钱的商人虽不必挤在长屋但也只能住在町家,好在近来扶桑商品经济愈发活跃,商人的地位有所提高,衣食住行的限制也就没有那么多了。

“这东厂督主真是没白当,论收买人心,恩威并施怕是没人b得过你,依我看,你这生意再做大点,保不齐那天都会有某位大名找上门来。”宋秋荻看着萧慎笑着说道。

萧慎笑笑:“他们不找外邦人。”他拿过一壶刚烧开的热水倒在一个大碗里,将清酒温上。他无b怀念大晋的美酒,可惜这里不太经常能喝到,便只能喝本地的酒水,总b西洋那边过来的洋酒喝着更习惯点。

“明天要出航,你少喝一点。”宋秋荻坐到他对面,吩咐管家上些天妇罗油炸豆腐之类的下酒。又道:“以往最多到过吕宋岛,还是还说过明亡于言官,反正只要亡国总要找出一个群t背锅就是了。事实上明代中期之后宦官政治形成后,文官不但默认这个t制的合理x,在利益无关时也不完全排斥与宦官的私下来往。如钱能王恕都到了南京之后,两人相处不再剑拔弩张。

当然本文无意探讨这些问题,本文只是借用了明代的制度写的yy言情故事,看到目前的太监文很少有男主这款的太监主角所以就写了。文中nv主所具有的nv官身份也是明代真实存在的,由明太祖朱元璋创立,可惜后来nv官的职能几乎全被太监所取代,手中并无太大权力。在古代社会即使是身t残缺的男人地位仍然bnv人来的高,这是无可奈何的。

关于利用天象发动zb1an和整人这在古代是常态。日食的救护仪式也是很庄严的一件事,真实的历史中其实并不太会有官员反对,毕竟古人大多真的认为天象与人间事相关。

其他的写作想法为了避免影响读者我就不多谈了,一篇文发出后更多属于读者而不是作者,任何人都可以有自己的看法,如果有想讨论的问题欢迎留言。

谢谢观看。

感谢所有留评投珠的读者。

最后,po18是个好地方,在这里甚至可以不ga0hse。

“此子相貌不凡,来日功名必不在你我之下。”大金吾陆逸眯着眼,仔细打量着面前的小娃娃,对自己身边一位身着绯红斗牛服的内臣说道。

那小孩瘦瘦小小的,却生得一副粉妆玉琢的面孔,玉雪可ai,漂亮得不像话。

“就是出身不大好,街面上的野孩子,连爹妈是谁都找不着,要不是刘公公从西南调运来的那批小孩路上si了不少,着急抓人凑数,这来路不明的也进不了g0ng。”说话的内臣是司礼监的秉笔太监魏锦,年过半百,今年得圣上的恩宠,赐以斗牛服,又将这选拔小内侍进内书堂读书的差事儿交给了他和陆逸。

司礼监每年都要选十四岁以下的内侍入读内书堂,说是选拔,不过并无yx规定,多半看眼缘和家里关系。

陆逸微微一笑,道:“g0ng里三万内臣,有几个出身好的?就是魏公公您只怕也是出自贫寒人家,现在还不是斗牛玉带加身,深得圣宠。”

魏锦面se微变,却不便发作,y生生地挤出一个笑容来,陆逸故意视而不见,他再次看向那孩子,和蔼地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那孩子不答,一对乌黑的眼珠直直盯着面前这两个对他品头论足的人,目光中充满了警备。

“说不定爹妈都没给取名儿。”魏锦见他不说话,嗤笑一声说道。

“我叫萧珩。”那小孩突然开口道,声音r声r气的。

“那两个字?”陆逸问出口后才觉得不妥,想他一个从小在大街上流浪的孤儿,怎么可能会认得字?

果然,那孩子先是瞪大了眼睛困惑地看着他,随即粉neng的小脸皱成一团,苦苦的思索着。

陆逸见状哈哈大笑,说道:“现在不知道没关系,等你进了内书堂,读了书,自然就会识字了。”

一句话,便将这事定了。

萧珩今年九岁,在同期同学中算小的,又长期流浪在外,饥一顿饱一顿,不光瘦弱个子也矮,上大课时他坐在后面先生基本就瞧不见他人了。

不过这情况没持续多久他就成了众人瞩目的人物。

萧珩在入学前不识字,不过他很快就发现了自己在读书上的天赋。内书堂的教书先生大学士陈山都惊叹,从未见过如此聪慧的孩童,过目不忘兼之才思敏捷,b之有史可载的那些神童可谓不遑多让。接着便连连叹息,可惜他却是个内侍。

大学士的赏识给他带来的却是同侪人的嫉妒。

小内侍们多是稚童年纪,虽刑过一刀让他们在痛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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