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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生

 

宋秋荻望着萧慎离去的方向暗自叹气,他这脾气上来一时半会是过不去了。京城民间流传有三种人的x子最难把握:“秀才、闺nv、太监”那真是令人捉0不透,好的时候b谁都好,一旦翻脸也b谁都快。更何况萧慎这种活了两辈子的太监。

日头偏西,秋风伴着晚霞偷偷吹到脸上,空中的云变化无端,被夕yan披上各se霞帔,绚烂夺目却捉0不定,像极了宋秋荻和萧慎两个人此刻的境遇。重活一世,宋秋荻对萧慎那些原本飘渺的感情早已由生长在角落里不具名的幼芽,变为枝繁叶茂的参天大树,是再也无法放手了。只可惜这心情萧慎无从得知。

快入夜了,余德广突然来访,说是带了万岁爷御赐的伤药前来看望。余安去请萧慎,却被他直接骂了出来,心中暗暗叫苦:“万岁爷赏赐都敢不接着,这得亏来的是余公公,老爷这胆子也是忒大了。”无奈转身请了自家主母出来,宋秋荻听闻赶忙请余德广到大厅落座,由下人们沏好茶,将圣上赏赐的伤药恭恭敬敬地接了。

余德广一见这情形,便猜出一二,冲萧慎方向一努嘴问道:“老三这是和谁怄气呢?”

宋秋荻行了一礼,温言答道:“回余公公,中午的时候太子过来了一趟,说了些不中听的。”

余德广点点头,叹了口气:“咱家是听说太子殿下和他有些不对付,怕还是因为三年前徐世清一案,那徐世清做过太子的老师。”又道:“可在这朝堂上想不得罪人是不可能的,除非自己削了官回老家。可咱这号残废人又能g什么?连个退路都没有。”又长长叹了一口气道:“老三有时候就是太轴了,就他这个x子,若不是有着和万岁爷的师生情分,也到不了这个位置上,可真不知是福是祸。”

宋秋荻听到这里讶然:“与万岁爷有师生情分?这可奇了!妾身从来没听他说过。”

余德广抿了口茶,嘴角露出一个浅笑:“那还不是当年内书堂读书那会儿。老三天生聪慧异常,有过目不忘,出口成章的本领。但人却懒散,上课会周公那是常有之事,内书堂一次选百余名小内侍读书,他坐在人堆里头睡大觉,这先生、学长什么的通常也发现不了,反正每次一考试他都是拔份儿的,就算有人看不惯也找不着辙罚他。不过有一天嘛,就真睡出事儿来了。”说到这里余德广端起茶碗,拿盖子刮着浮在上面的茶叶沫子,又吹了吹,斯文的啜饮着。

宋秋荻心下大为好奇,却不好催促余德广往下说,心说:“这余秉笔倒像是个说书的。”

余德广放下茶碗,一笑:“有天睡过了头,谁叫也叫不醒,最后大伙儿都走光了,内书堂也落了锁。偏偏那天夜里万岁爷日理万机到深夜,路过司礼监,和一众随行的官员太监看见内书堂灯亮着,都以为进来刺客,赶紧唤人来开了锁。结果就见老三坐在油灯旁边看书。万岁爷瞧乐了,就问了他姓名,现下记在谁名下。听说是那孟……督主,万岁爷更是欣喜,说:“他倒收了个好学的学生,看得什么书?朕来亲自教教。”于是就考校了老三一些诸子经典,据说他对答如流,背书更是背得一字不差,万岁爷圣心大悦,从此便记住他了,他也就成了真正的天子门生。”

宋秋荻听完呆愣住,叹道:“竟然还有这种事!”

“虽说歪打正着,那也是老三他自己有本事,这要是换了旁人万岁爷考背书一个字儿也背不出来,那只怕非但不能让万岁高兴,反而闯出大篓子来。”

宋秋荻不知该说什么好,她知道萧慎才学出众,现在更知分明是绝顶聪明之人,若是能正常科举应试,怕现在也是个状元郎吧……

只听余德广又道:“虽然他这一回算是因祸得福了,但这课堂上睡觉和落锁前未出学堂的事按照规矩还是得罚。还说过明亡于言官,反正只要亡国总要找出一个群t背锅就是了。事实上明代中期之后宦官政治形成后,文官不但默认这个t制的合理x,在利益无关时也不完全排斥与宦官的私下来往。如钱能王恕都到了南京之后,两人相处不再剑拔弩张。

当然本文无意探讨这些问题,本文只是借用了明代的制度写的yy言情故事,看到目前的太监文很少有男主这款的太监主角所以就写了。文中nv主所具有的nv官身份也是明代真实存在的,由明太祖朱元璋创立,可惜后来nv官的职能几乎全被太监所取代,手中并无太大权力。在古代社会即使是身t残缺的男人地位仍然bnv人来的高,这是无可奈何的。

关于利用天象发动zb1an和整人这在古代是常态。日食的救护仪式也是很庄严的一件事,真实的历史中其实并不太会有官员反对,毕竟古人大多真的认为天象与人间事相关。

其他的写作想法为了避免影响读者我就不多谈了,一篇文发出后更多属于读者而不是作者,任何人都可以有自己的看法,如果有想讨论的问题欢迎留言。

谢谢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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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po18是个好地方,在这里甚至可以不ga0hse。

“此子相貌不凡,来日功名必不在你我之下。”大金吾陆逸眯着眼,仔细打量着面前的小娃娃,对自己身边一位身着绯红斗牛服的内臣说道。

那小孩瘦瘦小小的,却生得一副粉妆玉琢的面孔,玉雪可ai,漂亮得不像话。

“就是出身不大好,街面上的野孩子,连爹妈是谁都找不着,要不是刘公公从西南调运来的那批小孩路上si了不少,着急抓人凑数,这来路不明的也进不了g0ng。”说话的内臣是司礼监的秉笔太监魏锦,年过半百,今年得圣上的恩宠,赐以斗牛服,又将这选拔小内侍进内书堂读书的差事儿交给了他和陆逸。

司礼监每年都要选十四岁以下的内侍入读内书堂,说是选拔,不过并无yx规定,多半看眼缘和家里关系。

陆逸微微一笑,道:“g0ng里三万内臣,有几个出身好的?就是魏公公您只怕也是出自贫寒人家,现在还不是斗牛玉带加身,深得圣宠。”

魏锦面se微变,却不便发作,y生生地挤出一个笑容来,陆逸故意视而不见,他再次看向那孩子,和蔼地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那孩子不答,一对乌黑的眼珠直直盯着面前这两个对他品头论足的人,目光中充满了警备。

“说不定爹妈都没给取名儿。”魏锦见他不说话,嗤笑一声说道。

“我叫萧珩。”那小孩突然开口道,声音r声r气的。

“那两个字?”陆逸问出口后才觉得不妥,想他一个从小在大街上流浪的孤儿,怎么可能会认得字?

果然,那孩子先是瞪大了眼睛困惑地看着他,随即粉neng的小脸皱成一团,苦苦的思索着。

陆逸见状哈哈大笑,说道:“现在不知道没关系,等你进了内书堂,读了书,自然就会识字了。”

一句话,便将这事定了。

萧珩今年九岁,在同期同学中算小的,又长期流浪在外,饥一顿饱一顿,不光瘦弱个子也矮,上大课时他坐在后面先生基本就瞧不见他人了。

不过这情况没持续多久他就成了众人瞩目的人物。

萧珩在入学前不识字,不过他很快就发现了自己在读书上的天赋。内书堂的教书先生大学士陈山都惊叹,从未见过如此聪慧的孩童,过目不忘兼之才思敏捷,b之有史可载的那些神童可谓不遑多让。接着便连连叹息,可惜他却是个内侍。

大学士的赏识给他带来的却是同侪人的嫉妒。

小内侍们多是稚童年纪,虽刑过一刀让他们在痛苦中早早学会成熟,却到底有着孩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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