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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三:忽来之信

 

酷暑正盛,已经是假期中的校园十分安静,四处连虫子鸣叫也不怎么听得见,到处静悄悄的不见人影。

阿杰骑着单车路过学校大门,镇上的书店上了新书,他大早往镇上去买了一套回来,正要往教师公寓去,突然被保卫室的保安老孙叫住了:“哎,王老师请等一等,这里有你的信呢,早上邮递员才送来的。”

“信件?”阿杰下车去接过来,信封是很简单的牛皮大信封,看着像自己投稿给哪家杂志社的回信,或者是订阅的书刊,阿杰并不在意,只是向老孙道了谢,上车回家去了。

阿杰这些年都住在学校后面的教师公寓里,环境好,采光好,也安静,上下班更是方便的很,学校给老师们都分了房,只是很多教师们都有了家室,一家子住在教师公寓就显得有些拥挤了,便将房子闲置着,阿杰倒是很满意这个住所,他孤家寡人一个,住的宽敞自在。

五十多岁的阿杰已经是学校里的高级教师,他教书水平一直颇受好评,虽然人沉默话少,但总也是温文和气,和学校里的同事们都是友好的君子之交,二叁十岁的时候,总有好心的同事们替他操心婚事——甚至阿柯也十分为此上心,张罗着要替他介绍哪家的好姑娘,阿杰嘴上虽是应和着,但实际并无进一步动作。一开始大家也寻思着这么一个风华正茂、温文尔雅的男老师,怎么就找不到称心如意的女友,后来随着年岁渐长,阿杰仍是我行我素、独来独往,大家心里也明了了,他是不愿意结婚的,便也就不再提了。

阿杰吃过午饭,要给鹦鹉喂食,在茶几下翻找鸟食时候瞥见了那个大信封——早上从保卫室拿回来的那个,于是随手拆开,看看寄来的是什么。

信封被随意的拆开来,露出了一个有着精致花纹、底色是红白的物件来,这种东西,他也算熟悉——他的许多学生们在毕业后不久,欣喜地朝他递来这样的卡片,满怀期待地说:“我要结婚啦,老师您可要赏脸来参加呀!”

阿杰意识到这是一张结婚请柬,但是……他的心突然不安地狂跳起来,这份不一样,这绝不是一般的来自学生或同事的请帖,他急忙将信封翻转过来,去看右下角那串本应该第一时间去查看但他完全忘了这么做的地址,他如同被雷击一般,怔怔许久,那张请柬在他手边缓缓滑落下来。

那封信来自那个自己无论如何不想回去、也无论如何都忘不了的地方,十四街。

信封里除了请柬,还有一封信,阿杰慢慢把信打开,虽然他从没有看过那个女人的字迹,但他很明确地知道,这是当年自己在海边遇到的那个女子的来信,他还记得,她叫阿宣。原来她最后还是在海岛落了脚,嫁给了当年十四街响当当的阿铭,如今阿宣的儿子阿梯要结婚了,新娘是阿柯和阿娜的女儿阿乔。

“阿杰先生,好久好久不见,不知道你是否还记得我,我是当年在海边,听你说了一段故事的阿宣。

这些年不知道你过得好不好,从未见你回来十四街,我结婚的时候、儿子满月酒的时候,都想过你要是在,我一定邀你来喝一杯,可惜你始终没回来,这杯酒一直没有机会请你喝。

叁十年多年过去了,海滩边你对我说话的场景仍历历在目,你的故事我从未对别人说起——虽然我没有如你猜测那样很快离开海岛成为一个匆匆过客,反而在这里扎根,但是我始终叁缄其口,为你保守着这个秘密。就算是过去了那么多年,我依然想告诉你,你的回忆和故事都十分宝贵,甚至给我那时候的我,不顾一切去追求幸福的勇气。

那时候我也在爱着一个人,但是我的心总是不肯承认,骄傲地想对方先对我伸出手,于是我们之间拉拉扯扯,忽冷忽热,像是在玩什么你追我赶的游戏。

可是在那个海边,你告诉了我你的故事,一段从热情燃烧到心灰意冷的感情,我明白感情的价值就在当下,没有什么把它牢牢把握在手里更重要的了。于是我终于下定决心迈开那一大步,让对方当我的男朋友,或许你也猜到了,那个男人就是阿铭,我现在的丈夫。

这么多年,都想对你说一声谢谢,我从你们的故事中或许看到了某种投射,也从中滋生了勇气,去追寻我自己的未来,现在的我过得很好,这句谢谢送给现在的你,也请你代为传达给叁十年前海边的那个你。

我的儿子阿梯要结婚了,就定在八月十五中秋节,取的是月圆人团圆的寓意,所以,你会来吗?

希望我的谢谢,可以当面对你说。

以及,他会来的。”

短短几行信,阿杰却看得很慢,以至于到最后,眼里竟有些模糊的雾气,在看见“他会来”那几个字时猝然泪湿眼眶。

阿宣没有说“他”是谁,但他们都明白,这是个独一无二的指代。

阿杰摊开手掌,手纹显示着他已经不再年轻,他当然知道自己不再年轻,但当年同龄友人的孩子已经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还是如同锤子狠狠敲击他的内心,原来时间已经过去那么那么久了,久到那个轻浮浪荡女子早已经安安心心嫁为人妻,儿子都已准备迎娶美丽的新娘,新娘甚至还是自己曾经同班好友的女儿。

一切都是那么巧合,也是那么圆满。

阿杰苦笑了一下,当年的他们有的困顿、有的迷茫,但全都已经远远地跑在了前面,只剩他一个人,看似离开了十四街,离开那个自己长大的故土,但乍一回头,似乎只有他被困在原地打转。

他忽然意识到,自己或许根本没有一刻离开过十四街,不管他人跑得多远,灵魂一直被困在那个地方,好像中了诅咒的西西弗斯,不停地推那块掉下来的石头,即便永远没有结果,也长此以往,不眠不休。

那个人现在怎么样了呢?最后一次见他就是叁十多年前那场婚礼,他衣锦还乡娶得贤妻,好不风光,自己巴不得躲着他不见,他却毫无芥蒂寄来喜帖,那时候自己是怎样的呢?神情恍惚不敢置信地捏着请柬看了一遍又一遍,新郎新娘的名字落在烫金的红纸,曾在自己生命里和自己密切相连的那个名字,已经和他人结了连理。

他的婚礼自己还是去了,他没办法做的故作开朗的模样,去向他祝酒,向他道喜,只是神情郁郁喝了一杯又一杯,以至于让阿宣在人群里一眼识别出他的异样。

为什么他能好像什么都没发生一样,邀请自己前来参加婚礼呢?答案呼之欲出,只是阿杰不想承认。他不愧疚,他不尴尬,因为他早已经从这段关系里彻底抽离出来,自己对他而言,与十四街其他同学、好友并无两样。

好一个脏心烂肺的负心汉,好一个追魂索命的死冤家。

他早该认命。

阿杰长长叹了一口气,叁十年前一封请柬,他回到十四街参加曾经爱人的婚礼,如今又是一封请柬,让他有再见那人一面的机会。一切都像是漫长的轮回,不管历经多久,都要回到初始的地方。

自己不是没想过要好好开始新的生活,也曾试着跟好心同事介绍的女孩子交往,有的温婉可人,有的热情开朗,有的知性贤惠,可阿杰最终也没能和任何一个发展下去,她们都是很好的女孩子,只是自己没办法喜欢。

叁十年前的海滩边,他以为将往事对阿宣毫无保留地倾诉,把那人送他的项链丢进大海,就可以与过去一刀两断,彻底丢开。可是这叁十多年来,他再也没有走出那片怪圈,他经常梦见学生时代他俩走在树荫底下,梦见他们在图书馆学习,在宿舍里偷偷接吻,甚至会梦到他们不曾拥有的“以后”,梦见他们毕业后依然在一起,租了一间屋子,他们一起创业,一起到大陆,一起在老谢的餐馆帮忙,许许多多碎片式的“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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