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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回 生变

 

听到一阵又一阵的叫好声——

“王亚离!”他的声音在这其中,简直就像一点雨滴落入大海,无法惊起一点波澜,于是他挤过重重人潮,不知道被踩了多少脚,又踩了别人多少脚,这才满头大汗地挤到台前——

那叫好声原是冲着王亚离的,那个刚刚被淹没在人声鼎沸之中的名字,将会在今日就传遍武林。

“你还没有讲到你要问我的问题。”刘尔逊道。

“很快了。”王得意道,“我有没有和你说过,其实我有个师父?”

关于王亚离的师父,江湖上只有人说,是武当掌门石鹤,但没有人说,王亚离的师父,其实是关外一个皱皱巴巴的小老头儿。

事情的开始原本很俗套,一个退隐江湖的老酒鬼,捡到一个来路不明、顺流飘来的孩子,开春时分,那孩子在河流中冻得皮肤死白,他用残雪搓开了他的体温,直到他能够嘹亮地嚎哭起来。

为了养这个孩子,小老头儿戒了酒。

秋天的时候,孩子还没被他养死,小老头儿突然想起这孩子还没有取名字,他望着满树黄澄澄的鸭梨,突然转过头,吧嗒着他的水烟,对襁褓之中瞪着眼直勾勾望着他的剑的小孩儿说:“想不出来你叫什么,叫鸭梨算了。”

孩子没哭,他就当孩子没有意见。

草率地被叫做鸭梨的小孩从没站稳的时候就开始拿剑,老头儿的剑是他的拐棍儿,几次差点跌倒,所幸老头儿的剑与老头儿的人一样,锈了、钝了,没能给他留下任何永久性的伤痕。就这么跌跌撞撞地长到五岁,老头儿的剑成了他的宝贝,老头儿吸着水烟袋叹了口气,问他,要不要学剑?

八岁那年,鸭梨练够了剑。

“不学了?真不学了?我可真不教了!”

“不教就不教。师父,练剑怎么这么无聊?”

老头吹了一口烟出去,把他呛得连连咳嗽。

“不练剑,想干什么?”

“师父,你喜欢剑吗?”

师父的眼神忽然变得很散、很远——自从戒了酒之后,他发呆的时候越来越多,鸭梨看见他的眼神,就知道他自顾自发呆起来,也叹了口气。

“不……练剑真是世界上一等一的可恶事情!”小老头儿突然大怒,猛地从竹板凳上跳了起来,将水烟袋狠狠掷在地上,“不,不练了!鸭梨,不许再练了!”

鸭梨懵懂地抬头看他,手中握着他的剑。于是他突然又哭了。

“剑啊,我练了一辈子了!我的剑胜过了师父、胜过了许多门派的掌门、胜过了许许多多的剑客……可是,可是我怎么还是胜不过他?!胜不过一个他,还有另一个他!我到底为什么要练剑?!我一辈子都毁在这上面!”

他说的话对于一个八岁稚童来说,未免太过难懂。小小的鸭梨歪了歪头,看着一颗又一颗浑浊的泪水流过师父脸上的沟壑。他还太小,不知道师父一个人住在关外,孤孤单单的,其实是一件不太幸福的事儿,可是,如果不受这种孤单的痛苦,小老头儿就将去受一辈子屈居人下、不得翻身的绝望的苦——这是他长大后才明白的道理。只是现在,小老头儿哭累了。

所以师父到底喜不喜欢剑呢?他得不出答案。

但从那以后,师父还是教他练剑。他练得越多,师父发呆的时候就越少,不仅不发呆,眼中还精光四射,仿佛一个极饿的人遇到一顿极丰盛的晚餐。九岁那年,鸭梨终于感觉到,练剑到了一种无聊的尽头。

“鸭梨,过来!今天师父教你这套追魂夺命剑……”

“不学了。”他将手中的剑一扔,愤愤道,“所有的剑法都是一概的道理,我为什么要学一模一样的东西?”

此话一出,师父的眼中再次现出那股近乎可怕的金光。

“你说……剑法都是一样的?”

“当然!昨日你教我的那套狂风快剑,还有前天学的那个什么紫……紫茄子剑,大前天学的石……什么石头剑,都是一样的道理。我会了一样,第二样也没分别。我喜欢剑,可要是总练一样的剑,再喜欢也不行。”

小老头儿听见自己的心脏在腔子里狂跳,那声音简直震耳欲聋——他早该发现,这顺水而来的孩子本就是剑术上的奇才:先不说他今年九岁,已经显得长手长脚,善于奔跑,轻功上就一点即透,就说剑术,一天便能学完一套,是多少人学了半辈子也没有的速度!

但是……万一这孩子和他一样……被剑毁了一生呢?

不,不会的。这孩子天纵奇才,是万中无一的好苗子……这样的孩子,就是老天爷,也不忍叫狂风摧折,与他同代的武林英才,会尽数败在他的剑下!

他的期望没有落空。

在襄阳大较第五日的最终轮,少年站在武当掌门石鹤的身侧,还未褪去奶膘的脸颊上浮起两团兴奋的红晕,在震破苍穹的欢呼叫好声中,也笑了起来。

那柄为了五个卤肉包子换来的、锈迹斑斑带着破口的剑被他高高举起,在日头下映出一轮淡淡的白光。接着他高高兴兴地在更高的声浪中轻轻一抛——

那柄剑落入台下,不知道被谁争得——然后是他的包袱,落到了一个站在他身后的小道士怀中:“帮我拿着!”说罢,他单手一撑跳下擂台,在众人惊奇的目光中奔向一个方向——人们对于这样的少年英才有太多的宽纵,纷纷为他让路,使得他终于顺顺利利地找到了台下排行第十的程雪时。他的手犹带着一股淡淡的汗气,大剌剌地一把抓住了目瞪口呆的程雪时的手。

“走!我们庆祝去!”

程雪时脸上慢慢绽出一个大大的微笑。

“等会儿啊还有我!”“你可要请客啊!”“你怎么只拉人家程雪时的手啊冠军,拉拉我的。”

他话音一落,已经有这几日他结识的朋友们扑上他的后背,将他和程雪时一同撞了个趔趄,他们的手臂搭着彼此的肩膀,快快乐乐地在所有人的目送下,去找最合适的地方、喝最合适的酒去了。

“武当山的牛鼻子道士,和你们秃驴差不多一样无聊……不,还是比你们有意思些的。”王得意微笑道,仿佛正亲眼看着年少的时光在他眼前重现,“不过,很快就要到我问你的事情了。”

武当派的日子过得有些无聊。但是王亚离同程雪时、宋汀州、周夔、还有徐幺儿在吃过庆功酒后,相处得很好。他们都是在襄阳大较中得胜的小门小派弟子,一同拜入武当,甚或可以说是同窗。

魏陵三人,本是武当的内门弟子,看不惯王亚离仗着天赋过人,行事张扬,两个小团伙之间总有龃龉,以至于到最后居然到了两看两相厌、彼此见面都要互相绊一脚的地步。

一日,不知道他们三人从哪里打探到的消息,也是魏陵家中有些势力,竟派人去了关外,找到了那个皱皱巴巴的小老头儿。

一个关外来的土包子,居然能令掌门另眼相待,亲自教导!合该让大家伙儿都看看,这小子有个怎么样的出身!

不知道用了什么理由,编造了什么样的口信,小老头儿骑着一匹老马,走了一个多月,走到了襄阳。

关外的日子几乎与世隔绝,小老头儿穿着他打了补丁的旧袄子,背着他不再锋利的旧剑。在少年人下了早课后的欢笑声中,王亚离看见了他。

“宋大哥,老幺,周夔,这是我的师父!师父,这是我的兄弟们!”他脸上扬起大大的笑容,笑得露出一口白灿灿的牙齿,几个少年新奇地眨巴着眼睛,魏陵三人在一旁看着,那表情几乎称得上非常精彩。他好像突然变回了那个小小的鸭梨,十五岁那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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