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回 出关
水声,断续响了三次,是另一人在为他们三人斟酒。
“我为什么要讨厌你?”
“因为我见死不救,故意将你丢在雪地里。还因为我不许你吃我家的菜。”那人得意洋洋地复述了一遍自己的所为,少年仍旧不为所动,而这也令他不满地敲起了碗。
“那你是挺讨人厌的。”少年慢吞吞地说。话音刚落,那人已经高兴得跳了起来,对另一个人笑道:
“你看吧!我说对了!第一个见我的人就这么讨厌我,可见我活得一点价值也没有,这还不值得一乐么?”
他哇哇大叫,又闷了一口酒的时候,少年已经开始低头吃饭。另一人似乎已经见惯了此类光景,自顾自问少年道:
“你叫什么名字?”
少年思虑了一瞬,静静说:“我叫阿诵。”
于是那人便笑了,他这样的人,不知道笑起来是否同他的声音一样温和可亲。
“我叫程雪时。他么……你叫他王得意就是了。”
阿诵咽下口中的几根荠菜丝,不动声色道:“怎么会有人叫这样的名字?”
“我乐意!你管得着么?”
王得意呛了一句,已经开始喝第三杯酒。菜不见吃了多少,声音却已然沙哑起来。程雪时对这一切似乎司空见惯,只道:
“不要喝太多了,到时候夜里起来吐,可不要叫我给你掌灯。”
王得意充耳不闻,一转眼,壶中酒已经空了大半。其他二人只是照旧吃着酒菜,一问一答地聊起天来。只听程雪时问道:
“阿诵公子是哪里人?怎么这么大冬天的,独个儿一人跑到关外来?”
“我……是苏州人。家中是做生意的。今年十月份,家里二叔到关外来采参,上月还没回来,年关将近,苏州那边离不开人,只好我自己来。”
程雪时“哦”了一声,又笑着说:
“那你这一趟可是受了不少苦啊。原来你是苏州人,那可怪不得害了这眼症呢。苏州下雪总要少些,你来到这里,冷不丁一见太多雪光,一时便看不见了。我们家里有些清热镇痛的草药,饭后为你敷上。这眼症好得快,不出三天你便能看见了。”
“多谢了。”
二人有一搭没一搭说话时,王得意自己一人便已经酒过三巡。不多时,阿诵耳边响起一阵竹筷敲着碗沿的“叮当”之声,程雪时张了张嘴,可是和着这有节奏的敲击声,那耍酒疯的醉鬼已经唱了起来——
得意歌,得意歌,是非得意我评说!
我今与汝歌得意,汝当拍手笑呵呵!
二月末,三月初,桑生裴雷柳叶舒;
朝求升,暮求合,人不得意枉求活。
今朝应为座上宾,明朝痛打落水狗;
昨日来客断门槛,来日门前雀可罗。
美人掷果可盈车,丑女花多映愈丑;
都云老天妒英才,碎玉瓦全谁听说?
他得意,我得意,千红百紫春将尽;
枉得意,枉得意,风雪夜里烛泪多……
“你喝多了。”
程雪时忽然道。阿诵看不见他二人的脸,在程雪时之后,只有那酒鬼断断续续地嘟囔着谁也听不懂的话,紧接着“咚”地一声,是他的头撞在了桌子上,接着便睡得人事不省了。
“叫你见笑了。他酒量不好,还总是喝醉。喝醉了,还非要耍酒疯不可。”
程雪时若无其事地说,阿诵没有问,他便也没有主动提。桌上的饭菜已变得温温的,而阿诵也已经吃饱了。
“一会儿我将火炕烧热了,阿诵公子便在此处住下。我们两个人去里间挤一挤就是了。”程雪时进退有度,已经有条不紊地安排好了,说罢,又招呼阿诵坐着别管,自己将碗筷拾掇了,到厨房去洗碗。
王得意犹自趴在桌面上,酒气熏天,偶尔嘟囔出一些谁也听不懂的音节。
阿诵皱了皱眉,摸索着向旁边挪了挪。
二人本也相安无事,只是那醉鬼时不时咂一咂嘴,傻笑一声,笑着笑着,口中又“呜呜”地哭起来,不知道怎么就醉得十分厉害。在他迷迷蒙蒙之间,忽而听见有声音唤他,那声音时远时近,听不真切,高高低低之间,他依稀辨认出那是在叫他的名字。只是那声音冷若冰玉,高高在上,令他很是讨厌。
“王得意。王得意?”
他不耐烦地咕哝了一声,表示不想被打扰。
“你见……见过……个……男……四十……年纪……”
他听不太清,但仍想说“没见过”,刚一张口,只感觉刚吃下去的几口饭菜就要从嗓子眼里涌出来——他赶紧合上嘴巴,在梦中摇了摇头。
那声音似乎还没有死心,因着它又像是蚊子在耳边嗡嗡一般响了起来。他心中升起一阵恼怒,猛地坐起身来,却双目晕眩,看不真切。
“诶呀,这怎么又不睡了?”
王得意听见熟悉的语声,一抬头,看见熟悉的人,他随手一抓,抓住对方两只沾过了凉水所以冰冰凉凉的手,眼泪又要从眼睛里流出来:
“程雪时!你,你怎么就……嗝,就不是个……女的啊!”他哭了一声,嚷道,“你要是个女的……我、我就……有老婆了……”
说完,他看见眼前那张熟悉的脸孔半是无奈半是好笑的,哭也不是笑也不是,不知怎的,自己也“嘿嘿”乐了起来,还待张口说几句甜言蜜语,一张嘴,“哇”地吐了出来。
关外的天总是亮得更早些。
王得意醒来时,程雪时还在睡。昨夜他们同住一床,他转头望去,只见到程雪时的背影,隔着月白色的中衣,隐约能看见他凸起的清瘦脊梁。
昨夜时燃烧的炭盆、烧喉咙的烈酒所带来的热度早早地消退了,屋子里又冷得冰窖一样。他不禁伸出手去,为程雪时掖了掖被子;他们盖的被子是去年才絮起的棉花,还算暖和,被面上莫名其妙绣着一对凫水的鸳鸯——据程雪时说,这是布庄现成的料子,又很便宜,那时两人囊中羞涩,只好买了这个。
低头望去,相互依偎的鸳鸯上落着一只骨节扭曲,疤痕丛生的右手,比那两只鸳鸯的针脚还丑。
如同被烫了一下似的,他倏尔将手收了回来。
外间睡着的少年也没有醒。这样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早上,他居然是醒得最早的人。如果在往日,前一晚他吃醉了酒,第二天肯定要睡到日上三竿——或许是太久不见生人的缘故,他睡得不太安稳。
名为阿诵的少年睡姿极为规矩,平躺着,两只手交叠在小腹上;他还是穿着昨日那件红衣,不曾脱下;不错,就看他随身带着一双玉箸的矫情劲儿,定是十分爱洁的;王得意在一旁打量他,只见他睡容平静,睫毛低垂,雪肤花貌,倒有几分过于秀气的娇憨,又听他呼吸绵长,想必仍睡得很沉。他身侧的矮桌上,放着一柄剑。
那柄剑,王得意昨日就见过了。
那是一柄过于珠光宝气的剑,剑鞘为红豆杉所制、剑柄为红玛瑙打造,末端还镶嵌着一颗硕大的明珠——花里胡哨,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哪个习武玩玩的千金小姐的爱物……胡闹!当年我选剑的时候……
他嘴巴一抿,忽而转过头去,打断了脑海里那句未竟的话。但是后面的半句,还是在他脑中慢慢成型:若是我选剑……哪怕是一个铁片,我也照用不误。
尽管脑中作着此想,他的目光还是回到了那柄剑上。
阿诵睁开眼时,天色已经大亮了。
他听见厨房传来柴火燃烧的“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