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芸香思虑再三,劝说道:“殿下,齐明长公主与你同为女子,这……”
“胡说!”李姝一把将芸香推开,摇头自言自语道:“父皇可以养男宠,本宫为何不能娶公主妃?没有人可以阻拦本宫……任何人都不可以。”
“可长公主毕竟是陛下的妹妹,于礼……不合,若您真有僭越之行,那些言官御史会戳断您的脊梁骨的。”
李姝依旧摇头,嘴里念念有词:“本宫不怕,本宫向来不怕这些。父皇不也抢了齐王妃进宫吗?齐王可是他的亲弟弟!本宫明白了,若本宫只是个公主,做什么都有人指指点点,倘若本宫成了皇帝,便再没有人敢乱嚼舌根了!倘若还有人搬弄口舌是非,本宫便诛他九族!”
芸香闻听此言大惊失色,连忙做出噤声手势:“陛下对先帝立长公主为皇太女之事颇为介意,最忌女子干政,殿下万不可因此而失了陛下的宠爱,得不偿失啊。”
李姝满不在乎地笑了:“既然这宠爱即得即失,本宫要这虚无缥缈的宠爱做什么?倒不如皇权来得实在。”李姝站定,张开双臂,原地转了一圈,唤道:“芸香,快为本宫披上龙袍,本宫要做皇帝!”
“劈里啪啦——”
门外突然传来一阵杯碗碎裂的声音,李姝回过神来,蓦地看向门外,惊呼:“是谁?”
唐风极爱饮酒,每日须得喝上个两三杯,身上方才舒畅。不过一个人饮寡酒也是无趣,又因着在京城无熟人,孤身去酒楼更显得孤单,已是将酒虫锁在肚中许久,隻觉得心肝痒痒。
他好不容易与江辞结识,二人又是同乡,自以为有了伴,每日“苏弟苏弟”喊得极为亲热,三天两头邀着江辞去酒楼喝酒。
江辞推辞了几次,却拗不过他的热情,终究应约。
盛丰酒楼里,唐风要了两坛子酒,先给江辞满上,又给自个儿满上,豪饮三杯,解了酒瘾,忍不住舒了一口气,感叹道:“烹羊宰牛且为乐,会须一饮三百杯!李白的诗我最爱这一句,喝酒嘛,那必得喝得尽兴!”
江辞勾起嘴角:“其他人多钟爱‘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唐兄倒颇有见地,如此看来果真是真心爱酒。”
“愚兄没别的爱好,就爱喝点小酒,让苏弟见笑了。”唐风作了个揖,端起酒杯,“来,苏弟,愚兄我敬你一杯。”
一杯又一杯后,酒坛子也空了一个,唐风醉意渐渐显露,一时竟分不清酒杯与饭碗,竟端起饭碗催促江辞道:“苏弟,来干!”
江辞无奈,于是举起空空如也的酒杯,朗声道:“我干了。”随即脖子一仰,将杯子里的空气尽数吞进肚中,演技可谓十分高明,引得云桃在一旁忍俊不禁。
从小江秋声就教导过她,小酌怡情,滥饮不仅伤身,还易误事。
因此江辞饮酒隻过过兴致即可,从来不会超过三杯。
可唐风这架势,估计是不醉不休了。
她正思索着如何脱身时,隔壁桌一个胡子大汉忽地站起,兴奋地说道:“你们听说了吗?吕尚书还真找着北溟玄珠了!”
与他同桌的瘦小男子不禁疑惑:“前段时间才开始悬赏,短短几天就找到了?”
胡子大汉拍拍手说:“可不是嘛!早就说重赏之下必有勇夫,我隐隐听闻这颗北溟玄珠还是刚从北溟水下捞上来的呢。”
听到这个八卦,其他桌的客人也不禁好奇,询问道:“是哪位壮士去捞的?这才正月间,虽有太阳,但总不见温度,东越尚且如此,北姜更是寒冷,北溟之水冰冷刺骨,当真不怕死啊?”
瘦小男子啧了一声,接话道:“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只要有足够的银子,总有人愿意去卖命的,这下子吕千金的病总算是有救了。”
“一颗宝珠抵万金啊,且不知吕尚书答允的万两黄金是否全数赠送啊?”
“话说回来,吕尚书真有万两黄金可送?”
“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官至尚书,总有敛财的法子。”
“你们说,那位去捞北溟玄珠的壮士安在否?”
瘦小男子撇着嘴摇了摇头:“很难说,早听闻北溟玄珠不易得,非得水性极好之人游至北溟最深处方可得之,北姜使臣多年前来访东越时就带了一颗过来。据说为着这颗宝珠,竟有三四人殒命北溟,个个都是浪里小白龙,最终将北溟玄珠捞上来的那人,也是憋气过久,在床上瘫了好几年,可见十分难得。”
“那这岂不是用他人的命来换吕千金的命了?”
“虽如此,”胡子大汉口出狂言,“但总算保了家里人一生荣华富贵,也算死得不亏。”
众人还在议论纷纷,角落处有个白发老者慢吞吞地站了起来,清了清嗓子,义正辞严地说道:“尚书千金的命是命,平民百姓的命就不是命了吗?说什么亏不亏的,命都没了,还谈其他的做什么?”
他言之有理,其他人自然不敢反驳,各自噤了声。
老者将一锭银子放到桌上,喊了声“结帐”,便又在众人的目光下慢吞吞地走了出去。